经过水污染整治后,华阳湖风景如画。
沿东莞大道驾车而行,天空如洗,空气清新。越来越多的市民感慨,东莞的天更蓝、水更绿、空气更清新了,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改变的背后,离不开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体系建设的久久为功。
近年来,东莞从地方实情出发,谋划相关环境法规出台,让法律成为斩污护绿的利剑。同时,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防止执法行为简单粗暴、畸轻畸重,提升办案质量,减轻企业负担,演绎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辩证法”。
系统谋划推进环境立法
举一纲而万目张。各项法律制度、实施办法的制定,让保护生态环境有法可依。
近年来,东莞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整治,水清湖绿重现于世。为了夯实整治成果,2023年4月1日起,《东莞市零散工业废水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正式施行。
新闻发布会上,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阐述了出台《条例》的意义。“东莞是工业大市,有一万多家产生零散工业废水的企业,这些企业是我市产业结构当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由于企业实力弱或者场地小或者产生工业废水量少等原因,难以通过自建设施处理自身产生的工业废水,或者即便有能力自建设施,运营的成本也较高。《条例》深入分析立法需求和现实情况,将有益的管理经验上升为法规,形成具有东莞特色的法律规范。”
《条例》对零散工业废水产生、收集、储存、转移、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均提出相关要求,其中特别强调三个环节,分别是台账管理、储存设施的设置、监控设备的安装。若企业违反上述要求,《条例》设置相应的处罚,最高可以处二十万元的罚款。
同时在日常监管中,生态环境部门将加大对零散工业废水企业的环境执法力度,同时定期组织开展零散工业废水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反《条例》的违法行为,减少零散工业废水违法排放,促进东莞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通过系统谋划推进环境立法,东莞生态环保法律体系不断完善。
据悉,《东莞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条例》《东莞市扬尘污染防治规定》已列入立法预备项目。此外,生态环境部门提前研究谋划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条例和生态环境教育条例等3个立法项目,进展迅速。
深入落实包容审慎执法
“感谢樟木头生态环境分局,我们按照他们出具的《提醒函》,逐项改正,现在工厂环境好了,订单也上去了。”谈及樟木头生态环境分局对企业的精准帮扶,东莞市凯蒂斯木制品有限公司(下称“凯蒂斯”)的负责人显得颇为感慨。
2023年6月,樟木头生态环境分局在对凯蒂斯开展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污染防治设施老旧、风量不足、排放口设置不规范等问题。对此,樟木头生态环境分局当即向企业下达《提醒函》,要求其限期完成问题整改。
面对下达的《提醒函》,公司负责人面带难色,表示受出口减少的影响,公司订单显著下降,资金周转困难,环保整改压力大。
针对企业提出的问题,樟木头生态环境分局高度重视,组织业务骨干前往该企业,实地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及面临的整改难处。
樟木头生态环境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企业主要产品为木质家居用品,底漆工序以挥发性较强的油性油漆及天那水为原料,导致成品具有较强的刺激性气味。同时,由于该企业喷漆车间污染防治设施收集效率较低,车间及工厂周边弥漫着刺激性气味,对车间及工厂周边造成环境污染,影响工厂员工及周边居民的身体健康。
为确保环保整治有效推进,切实解决企业“急难愁盼”的问题,樟木头生态环境分局安排业务骨干专人跟进,为企业对车间改造、污染防治设施等方面提供技术指导。很快,企业决定以转型升级产品风格、提升产品定位为出发点,逐步开展源头替代工作,改用水性油漆和水性溶剂。
如今,走进凯蒂斯生产车间,空气清新,干净整洁。“客户登门考察时说我们的生产环境优于大部分同行,很快就下单了。”凯蒂斯相关负责人表示,2023年三季度以来,公司的产品订单量有了较为显著的提升,预计年产值同比提高数百万元。
宽严相济,包容审慎。去年1—12月,东莞查处恶意排污和环境犯罪案件795宗,罚款1.35亿元,同比分别下降66.01%、59.81%。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正面清单和减免罚制度,1-12月累计减轻处罚、不予处罚、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1525宗、涉及金额约1.63亿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强化环境损害赔偿实践
东莞拥有庞大的企业基数,查办的环境违法案件数量居全国前列。对于环境类案件,不少企业存在“破财消灾”“罚款了事”的思想。让执法监管落到实处,引导企业扛起保护生态环境的主体责任是东莞的一道“必答题”。
2023年5月,东莞市森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下称“森荟公司”)赔偿到位、整改达标,最终按环境违法罚款标准的50%减轻处罚。这是东莞市首宗违法企业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获得减轻处罚的案例。
案发之前,清溪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利用无人机巡航检查时发现,森荟公司擅自拆除两套经自主验收合格的喷淋设备,导致生产过程中的废气未经处理便排入大气,带来严重的环境污染。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东莞对该企业处以32万元的罚款。
收到罚单后,森荟公司认识到自身环保意识薄弱,积极整改,并配合进行周边环境修复。综合考虑到该企业积极整改的态度及完成整改的效果,东莞决定按拟处罚款金额的50%进行减轻处罚,即对该企业处以罚款16万元。
“心服口服。”森荟公司负责人彭新泉表示,东莞生态环境部门执法严格,但不失温度。“此举起到了警示作用,我们收到罚单后认真对待、积极整改,坚决不让相同的问题发生第二遍。在履行生态损害赔偿后,执法部门依法减轻处罚,切实减轻了我们的负担。”
值得一提的是,以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一般在行政处罚作出决定之后开始办理,而在此案中,东莞生态环境部门采用了“同时调查、同时启动、同时追责”的模式,在行政处罚过程中便启动了生态环境损害索赔程序。这是探索生态环境赔偿制度的成功实践,是实施包容审慎执法的具体体现,也是转变监管理念、完善监管方式、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具体实践。
据悉,1—12月,东莞启动37宗环境案件索赔程序,完成32宗磋商结案;启动全市首个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替代性修复示范点,探索积累工作经验。同时,东莞还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成立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家库,力争解决环境评估鉴定流程复杂、时间冗长、费用高昂等痛点难点问题。
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未来,东莞将继续完善环境保护法治体系,谋划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强化环境执法力度,加强环境执法规范,为莞邑大地的蓝天绿水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