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权益保障一直是社会大众关心的话题。今年重阳节前夕,广州公证处聚焦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发布了公证人员帮助受困老人纾难解忧、为保障老年人权益提供服务的典型案例及做法。
老华侨继承遇法律和语言难关,公证高效解困
针对老年人权益保护,广州公证处优化涉老公证服务机制,有效解决老年人在公证服务中遇到的障碍和难题。
谢先生和配偶均为广州人,早年移居国外,婚后育有两子。谢先生的岳父已经去世,岳母生前立有遗嘱,指定谢先生的妻子为广州祖屋的继承人,并指定为其个人财产。2018年,拆迁祖屋的产权转为两套安置房,但谢先生的妻子未办理继承和备案登记手续,于今年1月在国外去世,且没有留下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谢先生的两名儿子已放弃继承权,按照中国法律谢先生系法定继承人。
谢先生从国外回到广州,专门到广州公证处办理继承手续。公证员雷峻岭发现谢先生提供的包括他的两名儿子的放弃继承权文件在内的资料均为英文,不方便在国内办事,于是联系公证翻译员加急将英文翻译成中文,以节省时间。审核材料时,雷峻岭注意到亲属关系声明书未表明谢先生及其配偶除了两名儿子以外还有无其他子女,这有可能导致继承人范围争议,于是建议谢先生在外国驻穗领事馆进行宣誓认证,以进一步确认事实,避免到国外重新办理亲属关系声明书,增加时间和经济成本。同时,公证员建议谢先生签署具结书公证,以解决征信问题并为出具继承权公证书奠定基础。
谢先生英语不流利,只能用简单语句交流。领事宣誓前,谢先生请雷峻岭协助修改中文宣誓词并翻译。在雷峻岭及公证翻译部门的帮助下,谢先生顺利完成宣誓,获得认证。同时,雷峻岭和工作人员林船加班加急拟写公证词,次日就出具了继承权公证书。
谢先生感慨:“由于常年居住国外,我对国内法律和办事程序知道很少,幸好雷公证员热心帮忙。”在后续办事过程中遇到困难,谢先生通过线上获得雷峻岭耐心释疑解惑和法律建议,顺利完成继承和不动产登记。
提供上门公证服务,为老年群体排忧解难
“很感谢公证员帮忙,方便像我们这样的老人办事。”87岁的郭女士因女儿去世,需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以便于房产过户。由于郭女士年事已高且晕车,不便前往公证处,公证员便去到郭女士的家里,为她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解决其不能亲自前往办理公证的困扰。
“平时大家觉得到医院不吉利,但公证员没有顾虑而且按照约定时间就来了。”72岁的刘先生因身体不适需长期住院,无法亲自到场处理房屋过户事宜。刘先生申请公证人员在3天内安排上门办理委托书公证。公证人员来到医院,详细向刘先生告知委托过户的法律意义和后果,确认其真实意愿及受托人的可信性后,依法办理委托公证书。
近年来,广州公证处立足涉老群体特殊性,通过公证员上门服务的方式,解决申请人的实际困难,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公证员罗巧钰表示,上门公证的当事人以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居多,公证事项多以继承、遗嘱、声明、委托为主。公证员有责任发挥自身的专业素养及人文情怀,为老年群体提供个性化的公证服务,让他们享受便捷、高效的公证服务。
此外,广州公证处经常采取公证+社区联动的方式,组织公证员深入社区、村居、广场等老年人聚集区域,帮助老年人讲解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老年人法律意识。今年1-8月份,广州公证处深入社区为群众提供公证宣传、咨询、现场办证服务1600多人次;同时,结合“订单式”普法,开展网络法律公益直播5场,发布涉及老年人公证案例32次,定期宣传关系老年人切身利益的遗嘱、继承、监护、委托、财产协议等公证案例,切实通过以案说法增强防范涉老法律风险的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