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客家山歌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王铁华握着广州市黄埔区检察院文化遗产检察官李雨航的手,开心地说:“现在有了固定传习场所,我们的山歌终于能安心排练了!”
客家山歌是中国民歌体裁中山歌类的一种,被称为有《诗经》遗风的天籁之音。自唐代始,用客家方言演唱,已有一千多年的历史。早在明代,就有客家人从粤东粤北地区辗转来到广州,客家山歌也随之而来开始传唱,并在传唱过程中融入广府文化,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广州方言瑰宝。广州客家山歌于2009年4月24日被广州市政府公布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在广州黄埔的热闹街巷中,有一群热情的广州客家山歌爱好者,他们用质朴的歌声传递着客家文化的独特魅力。然而,长期以来,他们都面临着一个“棘手”难题——传习场所难觅。
2024年12月底,黄埔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干警在与黄埔区客家山歌协会的歌友们闲聊时,得知了他们面临的困境。原来,随着城市的发展变迁,原本用于排练和传承的场地因诸多因素影响无法再正常使用。歌友们四处寻找,但始终没有找到一个稳定、合适的传习场所,这影响了广州客家山歌在黄埔区的传承与发展。
黄埔区检察院对该线索进行初步评估后认为,传习场所难觅涉及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以及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不足的问题,遂决定依托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开展深入调查。为全面了解广州客家山歌在黄埔区的传承现状以及歌友们的实际需求,2025年1月,李雨航多次深入社区、广场等客家山歌爱好者常出没的地方,发放调查问卷80余份。问卷内容涵盖了歌友们对传习场所的期望位置、面积、设施等各个方面。
通过问卷调查,李雨航发现,歌友们普遍期望传习场所能够设在交通便利、环境优美且具有客家文化氛围的区域,同时需要配备基本的音响设备、排练桌椅以及展示客家文化的空间。调查结果明确了歌友们的需求方向,但是设立传习场所需要争取多个部门的支持。
今年2月,黄埔区检察院一方面与文物主管部门积极沟通,争取其在经费保障、场地规划、文化氛围营造等方面的指导和支持;另一方面主动与自然资源与规划部门沟通,希望把国家二级森林公园——广东省天鹿湖森林公园作为传习场所,在不影响公园整体规划和生态保护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其物理空间。
经过多次协调,各方逐渐凝聚共识,形成工作合力。很快,一个固定的广州客家山歌传习场所正式投入使用,山歌爱好者们开始在这里定期开展排练、交流活动。今年3月18日,广东省天鹿湖森林公园还举行了盛大的广州客家山歌非遗文化展演活动,充分展示广州客家山歌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