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赤坎区检察院为加强与公安机关沟通协作、破解不起诉案件反向衔接的难点问题,日前通过建立行刑反向衔接“内部流转+外部衔接”工作机制,助推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提质增效。
一方面,细化内部实施准则,出台《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检察院行刑反向衔接内部工作制度》,明确规定行政检察部门与刑事检察部门在案件移送、审查办理、结果反馈等方面的具体流程,规范办案流转程序、文书格式等,切实提高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的效率和精准度。对于需要提前研判行政处罚意见的拟不起诉案件,刑事检察部门与行政检察部门可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分析研判,形成监督合力。
另一方面,与湛江市公安局赤坎分局联合签订《关于建立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下称《意见》),从信息联通、工作联动、人员联合等方面进一步强化协作配合。该《意见》为双方就行政处罚事项、处罚必要性、处罚效果等交换意见、达成共识搭建平台,切实提升检察意见的精准性。同时,根据该《意见》,检察机关可安排专人对接、跟进行刑反向衔接案件,督促公安机关及时处罚、按期回复,并切实做好跟踪监督,最大限度实现罚当其错,确保检察意见刚性落地。
两项工作机制的建立,是赤坎区检察院以检察履职融入社会治理,助推做好不起诉“后半篇文章”的积极探索。下一步,该院将以这两项工作机制为依托,坚持实事求是、依法监督,深入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精准提出检察意见,在惩戒违法行为与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稳定之间寻求最佳平衡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