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破解“执行难”与“破产慢”难题,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下称“东莞第一法院”)成立“企业纾困司法协同中心”,并联合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签订《关于企业纾困司法协同中心实质化运行合作备忘录》,联动创新“执破融合”工作机制,为困境企业提供全周期司法纾困服务,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东莞样板”。
中心成立当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市委金融办、市工商联等有关部门及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东莞银行、中信银行、阿里资产等参会代表围绕“司法助企纾困”主题展开深入座谈研讨,联动共促,助力中心实质化运行。
东莞第一法院对“病危”企业施行“执破融合”方案。
全链条纾困
“三步”精准化施策
“执破融合”,是指将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有效融合,使两种程序的优势相互叠加、充分释放,以提高司法效率,优化资源配置。
作为广东省“执破融合”工作试点法院之一,东莞第一法院不断深化“执破融合”改革的创新实践,在全市率先创立企业纾困司法协同中心。
中心整合立案、审判、执行、破产全链条资源,打造“1+1+N”协同模式,即“1个执破团队+1个管理人+N项救治措施”,在风险预警、分类救治、府院联动三大职能上发力,以释放“早识别、早介入、早救治”的司法效能。
在前期风险预警阶段,法院可通过关联案件检索,对高频涉诉企业标识风险,考虑采取调解或破产引导措施。
经评估后,法院对具备挽救价值的企业,灵活运用“活封活扣”、预重整、执行监管等手段;对“僵尸企业”加速出清,释放土地、厂房等资源。
同时,法院会同税务、发改、人社等部门,通过府院联动机制,提供更多配套保障,破解税务注销、信用修复、职工安置等难题,逐步形成“救治+出清”的双轨格局。
救治“病危”企业
债务危机变重生新机
在企业纾困司法协同中心成立前,“执破融合”机制已进入试运行阶段。
2024年9月,东莞第一法院制定颁布《关于常态化落实“执破融合”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以“执转破”预审查机制靠前甄别“把脉”企业,由破产与执行法官成立“3+N”执破团队办案,叠加执行程序快速查控财产和破产程序一体化处理债务的优势,对有“挽救价值”的企业施以精准高效的司法救助方案,推动危困企业涅槃重生。
早前,东莞第一法院联合税务、人社等部门,成功救助一家因债务陷入倒闭危机的中小企业。
东莞某模具公司因经营不善陷入债务危机,涉6件案件共计80余万元债务,但企业仅有7万多元存款,企业机器设备、货品变现价值低,资产明显不足以清偿债务。
被执行人模具公司老板周先生表示,公司处于正常经营且从未拖欠工人工资,目前困境仅是因为债务集中爆发,资金链无法衔接。
经法院调查,执行法官董泽敏锐地意识到,受困的模具公司仍有发展前景和挽救价值。对此,办案团队研判讨论,决定启动“执破融合”机制,执行法官谭添荣、董泽与破产法官刘秋霞组成执破团队,通过“执转破”程序成功转入破产和解。
随后,执破团队联动审判团队,开展多条线的协同工作:协调大额债权人对违约金让步,说服企业负责人担保债权;联动人社局暂缓执行社保债权并允许分期,预留运营资金。
待时机逐步成熟,执破团队着手召集全体债权人进行破产听证,进一步确定破产和解方案,制定三年分期还款方案。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破产和解方案获超半数债权人(债权额超2/3)通过。
最终,该案实现了企业存续、职工就业、债权受偿率提升的多赢局面,模具公司也踏上了由执行和破产两种程序共同铺就的“重生”道路。
府院银企协同
从“单打独斗”到“多元共治”
为推动中心有效运行,落实“执破融合”府院联动工作,《企业纾困司法协同中心实质化运行合作备忘录》在规范破产涉税协作、完善市场主体再生及退出机制、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三方面,建立起18项切实可行的联动举措,提升破产案件办理质效,降低市场主体破产成本。
东莞第一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晓宇表示,企业纾困司法协同中心的建设是破解“执行难”与“破产慢”的关键举措,中心将通过简化程序、强化衔接,提升市场主体退出与重生效率,不断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
“本次合作推动‘府院银企’协同发力,法院将持续深化‘执破融合’改革发展,为东莞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动能。”刘晓宇说。
近年来,东莞第一法院不断创新“执破融合”工作机制,累计移送审结“执转破”案件215件,挽救重点企业10家,信用修复896次,化解债务7.116亿元,盘活资产超4亿元,释放土地厂房192.39万平方米。
其中,东莞光华医院重整案成功引入投资款6.2亿元,扭转负债9亿元实现大健康产业年收入稳步增长,是广东省首例综合性民营医院预重整成功案例。
延伸
信用激励+联动修复
善意执行盘活企业困局
在“执破融合”机制基础上,东莞第一法院拓展企业救助思路,以“信用激励+联动修复”为抓手,推进善意执行,探索稳经营、促发展的新路径。
“感谢法官当时帮助我们清除信用瑕疵,这段时间经营得越来越好了。”2025年5月,东莞第一法院执行法官代大辉在电话回访中,收到了某咨询公司法定代表人龚某的由衷感谢。
此前,该公司因服务退费纠纷,被判向12名消费者退还50余万元。进入执行程序后,公司迟迟未履行判决。龚某主动联系法院,说明因经营困难暂无法支付,但希望法院能暂缓将其纳入失信名单,以免客户流失、经营雪上加霜。
法院了解情况后迅速展开调查,确认该公司虽有经营压力但仍有稳定客源,无其他债务纠纷。随后,代大辉主动约谈龚某,建议其协调股东筹资先行履行判决,方可启动信用修复程序。
在法院指导下,公司立即召开股东会议,第二天便筹齐案款,退还全部费用。2024年6月,法院依程序屏蔽相关执行信息,出具《信用修复证明》,并依托与市发改局、市银行业协会联动构建的信用修复与守信激励机制,将证明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广东东莞),帮助加速缝合企业“信用裂痕”,助推企业度过经营危机,恢复正常经营。
今年以来,东莞第一法院为主动履行的被执行人出具《自动履行证明书》或《信用修复证明书》共计314份,屏蔽限制消费、失信2408人,深入拓展司法信用修复、守信激励的合作领域和实质效果,为东莞作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