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骄阳似火,在湛江徐闻新寮镇西山村的岸线上,一道1.8公里长的海堤与葳蕤的红树林并肩矗立。
“看,这就是西山村的‘守护者’,是新寮岛海堤生态化改造工程,也是湛江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的关键一环。”徐闻县自然资源局海域海岛管理股工作人员林建安指向堤上绿意说道。近年来频袭的台风,让这道海堤与红树林共同构筑的生态防线价值凸显。
一方面,湛江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工程、首个万亩级红树林示范区等项目加速落地生根;另一方面,全国首份珊瑚礁司法保护令在徐闻落地,广东徐闻珊瑚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徐闻县自然资源局、徐闻县人民检察院、徐闻县人民法院等多部门协同治理,为海洋生态环境治理增添“砝码”。
从立意到立项,从执法到司法,如今,法治之力与自然之力,共同在这片深蓝疆域刻下守护的痕迹。
徐闻万亩级红树林营造修复示范项目。
徐闻县人民检察院案件承办检察官到现场查看整改进展。
项目筑基
推进海洋生态修复“五大工程”
近年来,广东提出重点实施海洋生态保护修复“五大工程”,包括实施海岸线整治修复、魅力沙滩打造、海堤生态化、滨海湿地恢复以及美丽海湾建设等。湛江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正是“五大工程”在徐闻落地的生动注脚。
林建安口中的新寮岛海堤生态化改造工程,位于新寮镇西山村,这里的地理位置和地貌,也“大有说法”。
作为徐闻县唯一一个海岛建制镇,新寮镇东濒南海,北与北莉岛为邻,西与和安镇连接,南与锦和镇外罗埠相对。从高空上俯瞰,新寮镇、和安镇、锦和镇都是极佳的出海口,层层叠叠的块状岛屿,形成了构筑红树林“防风屏障”的绝佳土壤。
在新寮镇、和安镇、锦和镇进行海洋生态修复,具有必要性、紧迫性。因此,这三个镇的乡镇海岸带,成为了湛江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一期)的实施地点。
项目筑基始于4年前的规划。2021年10月,由湛江市政府申报并以徐闻县为实施主体的“湛江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获得3亿元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同时地方配套资金2.08亿元,项目总投资为5.08亿元。
据介绍,该项目分为“湛江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一期)”“徐闻县红树林营造修复项目”和“外罗湾建设美丽海湾综合治理”3个子项目,采用退塘还林和滩涂造林的方式开展红树林生态营造修复,面积508公顷。去年12月8日,该项目全部完成。
“我们栽种下的红树林树苗主要为白骨壤,和其他的本土物种相比,白骨壤根系发达、不易折断,因而具备更强的防风属性。”林建安介绍道。
修复,一面是种树,一面是治理。涉及3个乡镇的外罗湾建设美丽海湾综合治理项目涵盖4项整治工程,分别为新寮镇入海排污口整治工程、新寮镇后海村岸线生态恢复及环境整治工程、下洋镇水产养殖尾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和锦和镇白茅海沙滩岸线环境整治工程。截至目前,项目工程总进展已达89%。
工程筑基虽筑牢了物理防线,但如何让生态保护从“硬件”延展到“软件”?南粤海疆正通过司法创新,构筑一张更密实的管理网。
护礁联盟
实现“办理一案、护佑一海”
近日,由徐闻县人民法院联合县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全国首份珊瑚礁司法保护令,为我国大陆现存唯一的现代珊瑚岸礁划出生态保护红线。
保护珊瑚岸礁,在徐闻已有长久的历史。早在1999年,徐闻县便已经设立广东徐闻珊瑚礁自然保护区,并逐步提升保护级别,直至2007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然而,保护区设立后,部分沿岸渔民在工作与生活中仍有使用石珊瑚制品或者石珊瑚碎枝的习惯,认知还需要转变和适应的过程。此次司法保护令的发布,便提供了一个绝佳的契机。
值得一提的是,珊瑚礁司法保护令的诞生源于一次案件的两次审理。此前,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涉石珊瑚碎枝案作出改判,综合考虑各被告人在犯罪链条上所起作用和公众朴素认知,分实刑、缓刑、免予刑事处罚、无罪四个层次作出处理。
该案宣判后,徐闻法院联合检察机关在保护区竖立起“徐闻珊瑚礁司法保护令”标牌,其中包含了9条禁止性规定,涵盖从擅自移动界标、采挖、破坏珊瑚到新建排污设施等多个方面,填补了我国珊瑚礁专项司法保护的空白。
在此基础上,徐闻法院依托珊瑚礁司法保护工作站,与珊瑚礁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建立“巡查—取证—修复”全链条协作机制,通过联合巡航、增殖放流等举措,让受损礁区重焕生机。
为进一步提升治理效果,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徐闻县农业农村局发出专项司法建议:推动建立农业农村局、公安、检察、法院、海洋综合执法机构、自然资源局等七部门“护礁联盟”,在重点海域布设电子围栏、水下声呐等“智慧天眼”,对非法采挖行为实行“初犯教育、重犯入刑”等分级处置。
当珊瑚礁的法治保护渐成体系,徐闻将治理智慧延伸至另一生态主角——红树林,推动全民参与形成更广域的保护网。
长效管制
推动全民法治保护“绿色国宝”
“养殖塘内自然生长出红树林植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是不能擅自清除掉的。”在徐闻法院锦和法庭,负责人苏丽翡以案释法,一场生动形象的红树林普法课正在上演。
近年来,徐闻法院相继成立红树林司法保护工作站和环境资源审判庭,徐闻县人民检察院设立“红树林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站”,不断织密红树林司法保护网。同时,相关部门持续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下沉到村委会等开展红树林保护普法宣传活动,鼓励村民积极参与到红树林保护的行动中来。
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是红树林保护的另一个发力点。而在该项工作中,“约谈+普法”,是该院助力红树林快速修复的有效手段。
如在新寮镇开展红树林保护公益诉讼专项工作时,针对养殖户因疏通排水沟渠毁坏红树的情况,该院联动徐闻县红树林管理站负责人,对养殖户进行约谈,向其普及红树林的相关法律法规,并要求其在15日内对破坏之处进行修复。经检察干警后续跟进,养殖户已将破坏的红树林进行修复补种,红树林群落已逐渐恢复。
徐闻县人民检察院依托“红树林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站”,深度整合红树林管理站的红树林专业养护知识与检察机关的专业法律知识,深化红树林保护普法宣传工作。
在开展红树林保护专项调查时,相关部门发现徐闻县大汉三墩红树林分布区堆积大量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破坏红树林生长环境,徐闻县检察院依法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清理约7.5吨生活垃圾,同时开展联合普法,有效防范影响红树林生长的问题反弹。
现场手记
红树“新绿”的成长难题
修复之路道阻且长
守护海岸生态平衡的红树林,其修复之路并非坦途。笔者在一些红树林修复区域观察到,红树林树苗在种下1到2年后,并没有茁壮生长,反而是出现了死亡的情况。
资料显示,这样的现象并非个例。在不少地区,红树林成活率低。这种现象的背后蕴藏多种可能性。其中一种可能是,红树林根系受到损害。
譬如,虽然初种红树林时叶片绿油油,但其根系可能已经受到伤害,只是因其依靠消耗体内营养而保持良好状态;第二年大部分叶片变黄色,部分凋零,实际是养分难以通过受损根系提供给植株正常生长的需要。
幼苗不易成林的背后,是对生态平衡的深入考验。内在根基的稳固是首关。部分树苗虽初种时绿意盎然,但若根系在移栽或环境适应中受损,后续生长便难以为继。外来的生物竞争更不容忽视。研究表明,互花米草与无瓣海桑等外来物种,会很大程度上影响本土红树林品种的生存。
互花米草凭借强大的生存能力,能在短期内占据大片滩涂,挤压本土红树林的生长空间,改变底栖生物群落结构。无瓣海桑快速成林后,其密闭林冠则显著抑制了本土红树林植物的萌芽与生长,本地红树植物的幼苗基本无法在无瓣海桑的林下存活。
红树林的修复,远非简单栽种便能告捷。它需要我们更精细地考量物种特性与乡土适应,更要审慎地评估生物竞争与生态位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