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创“法治嵌入行政”模式,参与到校园行政管理,助推职教领域管理法治化;积极打造“实践+技能”双融课堂,将法律知识嵌入职业技能应用;以“专业化审判+人性化司法”双轮驱动,构建起“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少年审判工作范式……
近年来,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党建引领,聚焦职业教育领域,将法治副校长的司法服务从基础义务教育领域延伸至职业教育阵地,将审判效能转化为全链条治理效能,以司法为“线”织密成长安全网,着力构建具有惠州特色的职教领域“护苗”新格局。
首创“法治嵌入行政”模式
“我院根据职业教育领域青少年的成长特点,积极延伸司法职能,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创新开展法治教育工作,将法治教育资源精准引向职业教育这一关键领域,共同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惠州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吴健雄表示。
2024年5月,惠州中院与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关于做好惠州市技工院校法治副校长聘任工作的框架协议》,选派12名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的党员法官组建“法治副校长先锋队”,分派到全市8所技工院校,将技工院校学生纳入常态化普法范围。
据介绍,为精准对接职业教育法治需求,惠州中院首创“法治嵌入行政”模式,深入参与到校园行政管理中,助推职教领域管理法治化,为加强新时代职教领域法治教育探索出可供复制的“惠州样本”。
“我院构建了‘6+N’体系,以标准化与灵活性有机结合的形式,为职业技能人才的成长注入法治动能。”惠州中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朱莉娜表示,惠州中院聚焦职教领域特点与需求,明确法治教育年度“6个一”任务清单,即全年开展一次庭审旁听、一次法治讲堂、一次法治考试、一次法治文化节,培养一个法治社团,运营一个法治微信公众号6项标准化活动,确保法治教育在每所合作技工院校实现全覆盖、全渗透,同时,结合重要时间节点与院校实际需求,动态设计“N”项订单式教育活动。
打造“实践+技能”双融课堂
“年满多少岁可以兼职?”“实习期受伤算不算工伤?”“打暑期工应注意哪些陷阱?”……不久前,朱莉娜以法治副校长身份,为惠州市技师学院的学生们上了一堂普法课,受到全校师生的热烈欢迎。
这是惠州中院在全省率先将法治副校长的司法服务从基础义务教育领域延伸至职业教育阵地的生动实践。
“相比普通中学,职业技术学校的学生会更早接触社会实践活动,对劳动就业领域的法治需求更迫切。”朱莉娜表示,除了常规的反诈、防校园霸凌等普法内容,法治副校长还注重劳动法规等方面的法治教育。
此外,惠州中院积极搭建“实践+技能”双融课堂,激活职教法治教育生命力。如联合惠州市检察院建设“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定期组织技工院校学生针对未来职业中高频涉及的劳动权益保障、职业风险防范等问题开展庭审观摩、交流研学;创新举办模拟法庭大赛、拍摄普法案例小话剧等活动,将法律知识嵌入职业技能应用。
截至目前,惠州中院“法治副校长先锋队”深入全市8所技工院校,开展主题法治宣讲活动50余场;组织学生“零距离”观摩庭审20余次,覆盖学生近3万人次;培养法治社团8个,参与学生近200人,推动法治种子在职教领域生根发芽。同时,该院积极参与校园管理,接受法律咨询100余次,帮助学校妥善处理多起潜在纠纷。2024年以来,全市8所技工院校未发生一起违法犯罪事件。
“专业化+人性化”双轮驱动
“是你们的鼓励给了我信心,我不再害怕了,谢谢你们!”14岁的小郑终于开口说话了,她对法官团队的积极帮助表达了由衷的感谢。
小郑是一名孤儿,因不幸遭遇盗贼入室抢劫,导致她心里留下了恐惧的阴影,终日郁郁寡欢,并因此不愿上学,每天躲在房间一角,拒绝与任何人沟通。作为小郑代理监护人的伯父年事已高,且患病多年,没有能力更多地安抚小郑。
对此,惠州中院少审团队的党员法官们积极跟进。该团队专业力量雄厚,核心成员包括“全国模范法官”朱莉娜、“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个人”尹海霞、“全国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李汉加等优秀法官。他们联系了社工团队,共同指导小郑和伯父准备司法救助材料,并通过倾听、共情、引导等方式,打开小郑的心结。在多方共同努力下,小郑终于拾起信心,重返校园。
据悉,惠州中院引入社工帮助未成年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的案例,被广东省法院作为典型案例报送至全国法院案例库。
“司法实践中,我院突破传统司法救助模式在服务链条和内容上的局限,联合专业社工机构构建起‘司法+社工’协同救助新机制,通过精神关爱与物质救济的有机衔接,实现从单一经济帮扶到全维度救助服务的升级跨越。”吴健雄表示,该院以“专业化审判+人性化司法”双轮驱动,构建起“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少年审判工作范式。
数据显示,2024年以来,惠州全市法院审结涉未成年人案件326宗,指派“代理家长”共计50人,对未成年被告人判处缓刑176人,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1.2%,较同期提升8.6个百分点。对15宗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的被告人判处从业禁止,依法为生活困难儿童发放司法救助金共13万元,联合团委、社工帮助23名未成年被害人摆脱心理创伤阴影,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