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19日上午,一场特殊的听证会在梅州市平远县司法局如期举行。社区矫正对象林某某跨粤赣闽三省多市县从事运输工作的申请,经多方审议后最终获批。
这场梅州市首例涉社区矫正听证会,不仅为矫正对象解了燃眉之急,更探索出一条“管得住”且“帮得上”的矫正新路径。近年来,平远县司法行政部门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积极探索具有平远特色的社区矫正监管模式,社矫对象重新犯罪连续两年“零发生”,为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筑起坚实的安全屏障。
平远积极探索有特色的社区矫正监管模式。
梅州首例社区矫正对象经常性跨市县活动听证会在平远召开。
申请背后
监管与谋生的双重困境
“不跑运输,这个家就撑不下去了。”44岁的社区矫正对象林某某,因一时冲动犯下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接受社区矫正期间,林某某最忧心的并非改过自新,而是养家还债。父母年迈无收入,妻子打工月入仅2000元,9万元车贷每月需还1万元,8万元赔偿金每月要付3000元,还有两个孩子的上学开销——家庭重担压得他喘不过气。
林某某坦言,自己被捕前从事挂车长途运输,案发后工作中断,家庭经济随即陷入困境。为此,他申请经常性跨市、县跑运输,线路涉及粤赣闽多个市县,每月往返6至7次,每次约2天。愿望虽简单,问题却很棘手:既无固定挂靠单位,又缺正规就业证明,且跨三省多市县活动,给社区矫正机构的动态监管带来极大挑战。
多方听证
法理与情理的平衡之道
这场听证会堪称多部门协同“会诊”:县司法局、法院、检察院、镇派出所、镇平安法治办、居住地村委代表、延伸管教警察,以及由3名县人大代表组成的听证团悉数到场,围绕林某某外出申请的合法性、必要性、风险性及监管可行性展开深入探讨。
“林某某涉案系临时起意,案发后认罪悔罪、积极赔偿。矫正期间服从监管,每日报备行踪,无脱管记录。”法院、司法所的介绍,使社会危险性较低成为共识。检察院、派出所、听证员等聚焦监管难点:跨三省多市县、单次外出两三天,交通安全如何保障?是否以司法所监管为主?有无部门协同机制?能否实时精准监管?社区矫正机构一一回应。
经充分论证,各方一致认为:林某某的申请符合社区矫正法中“因正常工作生活需要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规定。在严守法律底线的前提下,应兼顾社区矫正对象的合理诉求,通过机制创新,破解“监管严则生计难,审批宽则风险大”的僵局。
机制护航
放开与管住的组合策略
如何破解社区矫正监管安全与矫正对象生计保障的双重难题?听证会给出的方案是一套“组合拳”——
动态监管不松懈。制定个性化监管方案,要求林某某外出前一日通过电话、微信报备,返回后提交运货单、食宿及通行票据等凭证,司法所每日通过信息化手段跟踪监管。
跨省协作聚合力。依托梅龙赣三地社区矫正对象跨省活动执法监管协作机制,林某某到达和离开目的地时,须主动向当地社区矫正机构报告,接受异地接力监管。
考察期内验成效:设置3个月考察期,一旦出现脱管、超范围活动等情况,立即终止外出许可。这既给了林某某自我证明的机会,也让社区矫正机构掌握了风险防控的主动权。
“听证会不是简单‘开绿灯’,而是给知错能改的人留条出路,让想好好过日子的人有机会重回正轨。”参加听证会的各方代表均表示,社区矫正的根本目的是促进对象重新融入社会。此次听证会彰显了社区矫正法的立法精神,实现了刚性执法与柔性帮扶的有机统一,为探索解决类似谋生与监管的两难问题提供了可借鉴的“平远经验”。
记者观察
破监管之困 解民生之需
社区矫正对象是在社区接受教育改造的特殊群体,其教育改造效果事关社会安全稳定,减少和预防重新犯罪不仅是社区矫正的工作目标,更是民生关切。
面对情与法交织的复杂难题,平远未因监管难、风险大而一拒了之,而是看到其背后关乎民生保障与社会稳定的深层意义,主动作为、创新破局,将潜在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监管有力度、帮扶有温度”的有机统一。
践行以人为本,在法治框架内传递司法温度。社区矫正执法既要严守法律底线,更要回应群众合理诉求,不能因怕担责而回避风险,而应在依法监管中保障基本民生,在人文关怀中传递司法温度,真正做到对大局负责、对人民负责。
坚持创新驱动,用法治思维突破路径依赖。面对新情况、新问题,要敢于打破传统模式束缚。将听证制度引入社区矫正领域,正体现了平远用法治思维创新社会治理,为破解“监管严则生计难,审批宽则风险大”的两难问题贡献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平远方案”。
强化协同作战,借机制力量激活治理效能。听证会得以顺利举行,得益于当地将社区矫正深度融入“1+6+N”基层治理体系,通过统筹公检法司及基层治理力量,激活“1+1>2”的综合治理效能,为复杂社会问题的解决提供坚实的机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