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双方愿意达成和解,就在和解书上签字。”日前,在海洲综治中心的矛盾纠纷调解室里,检察官、律师、人民调解员再次共同成功化解了一个家庭矛盾。
近年来中山市检察机关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法律监督职能融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体系,助推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源头治理。
检察官在古镇镇综治中心接访群众
深入矛盾化解第一线,构建治理“同心圆”
“多部门联动帮忙解决矛盾,让我感受到了公平和温度。”事件得到妥善解决后,麦某感慨道。
2024年7月,麦某向检察机关反映,其村宅在镇区污水网综合整治工程施工中受损,相关部门后续处置不合理。
收到相关线索后,检察官全面审查材料并深入现场调查,邀请专业机构对房屋受损情况进行评估,并联合麦某所在镇的治水工作专班、平安法治办共同分析研判、开展调解,最终促成赔偿和解。
“目前,中山市检察机关已完成全市23个镇街综治中心入驻工作,我们主动与其他入驻单位加强协作,不断建立完善定期会商、联合接访、涉法涉诉信访双向移送等机制,推动矛盾联调、问题联治、工作联动。”中山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主任叶铁虹介绍,各基层院还根据自身工作情况开展探索。
检察官在南头镇综治中心接访群众
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针对辖区镇街经济结构、人口结构、产业结构,结合部室职能一对一入驻。如火炬开发区以健康医药、智能装备、光电信息等产业为主,高新企业较为集中,由经济犯罪检察部入驻,有利于前移检察服务窗口,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中山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创设“检察官接待日”制度,实行派员常驻、轮驻、随驻等履职方式;选派青年检察官及助理成立“涉检矛盾调解团队”,有力推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效率提升。
筑牢法律监督第一线,守护公共“正义堤”
2024年7月,在某镇综治中心“检察官接待日”期间,检察官敏锐捕捉到一条农用地被非法填埋垃圾的线索,“来访群众反映,一块面积约75亩的农用地,多次对外出租发包,周边工地施工的建筑垃圾长期填埋在此。”承办检察官回忆道。
随后,检察机关依法展开调查,经实地勘察和卫星遥感取证,发现涉案地块确实堆填了不少建筑垃圾,生态环境受损。遂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推进该地块生态环境修复。在检察机关积极推动下,该镇生态环境保护局、农业农村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及各村委多方协作,出台《农用地固体废物污染防控与监管工作方案》,实现公益保护与基层社会治理效能双提升。
“综治中心作为基层治理的前沿阵地,不仅成为检察机关发现公益诉讼线索的窗口,也为我们履行立案监督等法律监督职能提供了高效平台。”中山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梁金秀说道。
2025年6月,李某满脸愁容的走进了综治中心,向检察官讲述他的经历。原来,2024年起,犯罪嫌疑人颜某利用其担任业务员的职务便利,收取公司货款31万余元不交回公司。案发后,被害人李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却未立案。
获悉该线索后,检察机关依法向公安机关调取并核实相关证据材料,初步判断颜某涉嫌职务侵占或挪用资金,涉案数额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从对行政机关履职的公益诉讼监督,到对侦查机关立案活动的刑事诉讼监督,中山市检察机关通过综治中心平台主动发现线索,不断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以精准监督促进辖区法治建设和高质量发展。2025年以来,已发现线索125条,公益诉讼立案32件,监督立(撤)案41件。
融入基层治理第一线,搭建多元“共治圈”
一场激烈“冲突”成功化解,一对多年“冤家”握手言和,一套调解方案平息矛盾纠纷……街头巷尾村舍发生的故事,是中山市检察机关化解矛盾、解决纠纷、依法履职的生动体现。
熊某因家庭琐事与丈夫侯某发生争吵,趁侯某睡觉时,将开水倒在侯某的脸上,致侯某头面部、颈部、胸壁、背部等多处烫伤,伤情达轻伤二级。
检察官认真分析案发原因,因是家庭内部矛盾,双方存在较大和的解空间,在依法办案的同时,联合辖区综治中心、妇联等联合开展调解工作。
在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当事人的共同参与下,检察机关依法举行公开听证,当事双方握手言和,破镜重圆,检察机关对熊某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承办检察官表示,依托综治中心的多方力量,通过“检察+听证”方式有效实现既解法结又解心结,让濒临破碎的家庭重修旧好,重塑生活信心、感受司法温情。
“为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我市检察机关创新运用‘多元调解+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社会力量’模式,并积极推动乡镇检察室检察官进驻辖区‘西江伴雨’等地方特色调解工作室,将化解矛盾纠纷贯穿履职办案全过程,推动矛盾纠纷高效、实质性化解。”中山市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主任叶铁虹说道。
据统计,2025年以来,累计接收群众信访78件,接访群众134人次,推动涉法涉诉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50件,8名群众向检察官赠送锦旗、感谢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