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六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48.8万件,办结238.7万件,年均收、结案数均为前五年的2.1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受理案件31.9万件,办结29.8万件,均位居全国中级法院第一。”
5月16日,深圳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所作的工作报告,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张应杰透露了这组数据。
张应杰作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近年来,深圳市民司法需求不断增长,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大幅提升的同时,法官人均结案数由2014年的194件上升到2020年的535件,分别是全国、全省平均水平的2.4倍和1.5倍。
但在这过程中,深圳法院的公正司法水平正稳步提高。
一审判决案件、生效案件发改率降至3.3%和0.6‰,民事一审服判息诉率达到88.4%,64件案件被评为全国法院典型案例,17件案件入选广东改革开放40周年经典百案,“华为诉美国IDC案”入选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40个重大司法案例。
在年收案量如此庞大,法官人均结案数全省前列的情况下,深圳法院为何能持续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凸显审判品牌效应?
个中秘诀在于,深圳法院在五方面深化司法改革,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张应杰指出,深圳法院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实行法官员额制,首次面向法学专家、律师选任法官。在全国率先出台办案责任追究办法,10名法官被退出员额。此外,取消案件审批制、明确各类人员权责清单、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集体“会诊”疑难案件,统一裁判标准。
繁简分流改革也是深圳法院高效化解大量矛盾纠纷的重要手段。2016年来深圳法院在全国率先实行全口径、系统化案件繁简分流改革,62.8%的案件通过速裁、快执程序办结。率先提出民事诉讼程序综合改革方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深圳等城市开展试点。
另外,深圳率先形成了智慧法院工作体系。围绕“办案提速”,建成全省首个电子卷宗系统、E网送达平台,全流程无纸化办案32.4万件,文书送达、上诉案件移送周期分别压缩40%和70%。围绕“办案提质”,实现类案智能检索、裁判文书智能分析,助力法官精准适用法律。围绕“系统集成”,全力建设智慧法院一体化平台,贯通各审判业务系统,逐步对接公安、检察、市场监管、仲裁、调解等部门。
“深圳法院率先推进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张应杰表示,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引入调解组织262家,聘请特邀调解员1326名,在街道、社区设立非诉解纷站点和司法确认工作室,建立全省首个在线调解“融平台”,诉前化解纠纷12.9万件。
值得一提的是,深圳法院还率先实行了法院组织体系改革。组建前海、深汕等5个基层法院,推动全市基层法院精简机构20%。前海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模式被写入全国人代会最高法院工作报告。
张应杰表示,接下来,深圳法院将在全面深化司法改革上作出新示范,落实深圳综合改革试点任务,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民事诉讼繁简分流、行政诉讼制度改革,积极推动相关特区立法,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同时,实施好人才队伍建设五年规划,打造一支具有全球视野和国际化裁判水准的高层次审判人才队伍。
(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