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秋时节,深圳大鹏湾碧水映蓝天,优良的生态让不少游客慕名而来。
8月的一天清早,在距离东涌码头不远的水下珊瑚礁生态修复海域,广东海洋大学深圳研究院工程生产中心主任陈伯贵身着潜水服,下潜5米来到海底礁石区。
他这次出海有一个特殊的任务——“回访”去年10月种植的珊瑚。
广东海洋大学深圳研究院工程生产中心主任陈伯贵与法院、检察院和环保部门负责人交流。
“珊瑚长得不错,基本都长了3—6厘米。”不久,深谙水性的陈伯贵一个纵身探出水面,摘下潜水呼吸器向着同行船喊道。来自深圳法院、检察院和生态环境局的同志会心一笑。
通过胶泥附着在礁石上的珊瑚幼体。
小小珊瑚,为何牵动这么多部门工作人员的心?故事还得从头讲起。
污染环境被捕
主动承担修复费用
前段时间,在一起环境污染案件中,被告人袁某因多次向市政排污井非法偷排未经处理的污水,被公安机关抓获。案件审理期间,袁某认罪悔罪态度好,主动提出承担海洋污染替代性修复费用的意愿。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胡金花介绍,检察机关充分论证了替代性修复的必要性、修复方式、修复金额和验收标准,认为被告人排污的行为造成水环境质量下降,最终汇入海洋后造成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而珊瑚具有净化海洋的功能,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之后,最终确定了在大鹏湾海底种珊瑚的修复方案。
广东海洋大学深圳研究院南海海洋生态工程技术研究所工作人员正在观测珊瑚。
在检察机关和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下,袁某承担了种植607株珊瑚的全部费用十多万元,并委托具有多年珊瑚人工繁育和修复经验的广东海洋大学深圳研究院团队负责具体操作。
广东海洋大学深圳研究院南海海洋生态工程技术研究所保存着多个珊瑚品种。
种植607株珊瑚
成活率达到验收标准
种苗培育场取苗、生态缸培壮、海底选址、固定网格……接到任务之后,陈伯贵有条不紊地推进珊瑚种植的准备工作。2023年10月,陈伯贵和同事们选好下海的日子,分批次将607株珊瑚种植到指定的海域。
广东海洋大学深圳研究院工程生产中心主任陈伯贵正在进行珊瑚种植准备。
珊瑚礁被誉为海中的“热带雨林”,具有很高的生产力,虽然只覆盖了0.2%的海底,却孕育了25%的海洋物种。近年来,由于自然因素和人为破坏,全球珊瑚群落生态系统退化,亟须人为干预增殖。
广东海洋大学深圳研究院工程生产中心主任陈伯贵将珊瑚幼体拴在海底的培养网格中。
此前,广东海洋大学深圳研究院创新了珊瑚种植流程。陈伯贵向记者演示,一般会选择优势品种鹿角珊瑚进行种植,通过自研的胶泥将其粘进底托,再一个个拴在海底的培养网格中。
插入底座即将进行海底种植的珊瑚幼体。
“这样的操作有利于保护幼小的珊瑚。珊瑚的成长过程非常缓慢,需要精心呵护,研究人员会不定期下海观测珊瑚长势,及时作出修复调整预案。”陈伯贵说,这批珊瑚种植后成活率非常高,达到验收标准。
多方参与
探索司法保护生态协作新路径
大鹏湾深圳海域面积174平方公里,岸线长69公里,是深圳重要的近海多样性生物资源分布区。
“条条河流通大海,污染环境要付出代价。杜绝污染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首先要提高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法官胡仿柳说,由于被告人的认罪悔罪表现,法院依法对其予以从轻处理,判处缓刑。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庭长施东辉与干警交流案情。
“该案的审理就兼顾了刑法的惩罚功能与生态环境修复功能,体现了恢复性司法理念,真正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胡仿柳介绍道。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法官胡仿柳准备去海上查看珊瑚长势。
广东海洋大学深圳研究院南海海洋生态工程技术研究所副所长朱鸣说,通过司法的力量进行珊瑚礁生态修复,呼吁社会公众更多关注到珊瑚生态,有助于持续优化大鹏半岛海洋水域的生态环境。
通过显微镜可以观测到珊瑚的组织结构。
在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大鹏管理局执法科科长范秀蓉看来,这次替代性生态修复,创新了生态环境保护的多维度司法保障机制。“磋商、签订、落实等全过程由生态环境部门、司法部门、检察部门和专业技术单位等多部门联动,密切配合加强协调,真正形成了环境修复的‘大格局’。”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