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罗某受审。 网络图片
电脑感染病毒后弹出微信支付二维码,用户被要求支付110元才能获得解密密匙,该病毒共导致2万余台电脑“中招”。
2018年12月,国内首现微信二维码支付赎金的勒索病毒案件,2万余台电脑被感染。根据“净网”专项行动统一部署,数日后,东莞网警破获该案,病毒研发者“95后”罗某被抓获。今年6月11日,东莞市第三法院对该案进行开庭审理,罗某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9月3日,法院判处罗某有期徒刑6年6个月。
高中辍学后研发木马病毒
2018年12月1日,多名用户称其电脑感染一款需要使用手机扫描微信收款二维码支付110元赎金的病毒。据悉,这是国内首次出现要求使用微信支付的勒索病毒,该病毒采用“供应链感染”方式通过论坛传播,还窃取用户淘宝、支付宝、QQ等账号密码。公安机关于2018年12月5日将制作该病毒的黑客罗某抓获,并在其住处查获电脑、手机等作案工具。
据了解,罗某是一名高中辍学的“95后”,虽文化程度不高,但对计算机兴趣浓厚。2018年1月,罗某在东莞东坑镇一间出租屋研发“cheat”木马病毒,预谋盗取他人支付宝等网络账号和密码。同年11月,他租用河南郑州一家网络公司服务器,将该病毒植入一个软件模块并在论坛发布,病毒会对下载该软件的计算机进行感染。该病毒运行后,会对计算机文件进行加密,并弹出附有微信收款二维码的勒索窗口,向每台感染病毒的计算机用户敲诈勒索110元。截至案发,罗某共收款37笔,其中一笔30元,非法所得3990元。
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经司法鉴定,该病毒程序会对用户主机中存储的数据进行加密,为未授权的修改、干扰,故为破坏性程序,共感染电脑主机27939台;该病毒具有通过监控用户键鼠操作来获取用户网络账号、密码信息的功能,共记录键盘鼠标操作记录21546条。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罗某违反国家规定,故意制造、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应当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认为,罗某故意制造、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其间,还进行盗窃、敲诈勒索,同时触犯盗窃罪、敲诈勒索罪。根据被告人罗某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6个月。
东莞网警提醒:谨慎下载不明来源软件
1、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持续发起“净网”系列专项行动,全力打击刑法第285、286、287条所述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等网络违法犯罪行为,请关注网络安全,坚守行为底线。
2、请广大网民谨慎下载不明来源软件,如论坛、网盘等,安装时建议检查软件签名。
3、为计算机安装杀毒软件,定期扫描系统、查杀病毒,更新病毒库、系统补丁;网络账户和密码不要相同,密码尽量由大小写字母、数字和其他字符混合组成。
据了解,接下来,东莞网警将继续按照“净网2019”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主动深挖网络违法犯罪信息,精心经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黑客攻击等团伙案、系列案,深挖上下游犯罪,着力营造持续打击涉网违法犯罪的强大声势。(南方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