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门恩平市法院依托远程审判系统,连线恩平看守所、开平看守所等地,依法对何家谋等57人涉黑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拘禁罪和故意伤害罪等罪名,数罪并罚,判处何家谋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5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至14年不等,并处没收财产或罚金。该案共计判处没收财产和罚金57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孳息价值约250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自2007年起,何家谋纠集陈志勇、梁圣皖、陈超华等多名组织成员,先后实施一系列寻衅滋事、开设赌场、非法拘禁、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等违法犯罪活动,由一个犯罪团伙发展为犯罪集团,进而转变为黑社会性质组织。
法院审理认为,该组织有明确的组织、领导者,骨干成员固定,通过开设赌场、放高利贷、巧取豪夺等非法手段攫取大量经济利益,并以暴力、威胁或者“软暴力”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当地社会治安和经济秩序,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和危害性特征,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南方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