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5”涉黑案件公开宣判现场。
9月21日上午,清远佛冈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1905”涉黑案,主犯曾某展获刑20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曾某展因犯非法买卖枪支罪、赌博罪被判刑。2008年刑满释放后,曾某展以曾跟随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闻名,吸引社会闲散人员形成团伙。2014年,佛冈县石角镇黄花区域的木材大量出产,曾某展与蒋某锋密谋合作,共同控制该区域的林木市场。曾某展在蒋某锋的出谋划策下,通过殴打、勒索被害人陈某4万元,达到打压黄花区域经营木材行业竞争者的目的。至此,以曾某展为首的8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成立,基本控制黄花林木市场。
该组织控制黄花林木市场后,通过恐吓、威胁手段低价收购山林,拦截过路木材运输车辆收取过路费,达到非法控制黄花区域山林的目的;插手河道清障工程,以工程为幌子,非法开采河砂、矿石,共计非法牟利61万余元。该组织还拉拢、腐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其非法控制当地的河砂、矿石提供便利,在实施相应违法犯罪行为时免受处罚。
该组织还包揽了当地及周边地区的工程建设砂石项目,打压其他行业竞争者,致使受害者不敢通过合法途径维权。
法院审理认为,以曾某展为首的犯罪集团,采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和危害特征,依法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认罪态度,依法作出判决。
曾某展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非法采矿罪、寻衅滋事罪、行贿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和罚金27万元;蒋某锋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非法采矿罪、寻衅滋事罪、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罚金66万元;其余被告人黄某洪等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采写:罗沅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