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尾随酒驾车辆碰瓷
专盯豪车下手
一“碰瓷”团伙去年被捣毁
11月4日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了
这起敲诈勒索案的终审判决
6名团伙成员分获
有期徒刑1年4个月至2年3个月
并被处罚金、责令退还被害人损失
装GPS尾随豪车“碰瓷”!中山这个团伙6名成员获刑2018年9月至同年11月期间,被告人郑某盛纠集被告人黄某湖、黄某战、罗某、林某松、李某方等人,共谋以“碰瓷”方式勒索“酒驾”司机,以不给钱就报警处理胁迫被害人交付钱财,从而牟取非法利益。
其中,由郑某盛统一组织人员、分配赃款并为犯罪行为提供资金、作案工具保障,黄某湖负责租赁作案车辆及现场指挥,黄某湖、罗某、李某方负责驾驶作案车辆进行“碰瓷”,黄某战、林某松负责寻找作案目标以及现场接应并随机应变充当谈判手、围观群众等角色,先后在南区、东区、石岐区、火炬区作案5宗,既遂金额共计23000元。
2018年9月22日凌晨2时许,该团伙密谋到南区万科小区作案,“碰瓷”事前用GPS装置跟踪的一辆奔驰小轿车以勒索钱财,因驾驶人趁机脱身未能得逞。随后,郑某盛组织黄某湖、罗某等人以要检举对方“酒驾”、交通肇事逃逸等为由多次威胁5万元未能得逞。
2018年10月11日凌晨2时许,该团伙在东区“碰瓷”一辆路虎牌越野车并敲诈勒索得款8000元。3天后,该团伙在石岐区“碰瓷”丰田皇冠小轿车并敲诈勒索得款3000元;次日,该团伙在开发区“碰瓷”敲诈勒索他人得款12000元。
2018年11月1日凌晨1时许,该团伙在火炬区“碰瓷”途锐小轿车并敲诈勒索8000元未能得逞。去年3月至5月,这一碰瓷团伙成员先后落网。法院查明,其中3名成员此前曾有贩毒、盗窃等犯罪案底。
今年7月,市第一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并提出上诉,辩称被害人均有酒驾行为,存在一定的过错,依法可对被告人酌情从宽处理。市中院审理认为,被害人的酒驾违法行为,显然不属于刑法意义上因被害人过错侵犯郑某盛等人的正当合法权益而引发犯罪的情形。
近日,市中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该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