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英德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丘某良、丘某安等37人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称,2005年,丘某良通过向国家公职人员行贿,帮助另一黑社会性质组织(已判决)成员之一、其儿子丘某安逃脱法律制裁。后父子二人召集原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并拉拢国家公职人员庇护。2008年下半年,丘某良、丘某安在佛冈县石角镇南海沐足城开设赌场,对恐吓闹事的社会人员鸣枪示威,拉拢腐蚀国家公职人员入股赌场寻求庇护,至此,以丘某良、丘某安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正式成立。
2011年,丘某良、丘某安通过威胁、恐吓、利诱等手段,丘某良当选佛冈县汤塘镇新塘村委会主任,随后违规操作,当选村党总支部书记、镇、县人大代表,逐步掌控新塘村。丘某良上任后,利用组织势力使得村集体班子成员绝对服从,指使被告人邓某枝等村委干部侵占村集体资金、非法收受贿赂、贪污扶贫、党建经费等公款,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建设小产权房销售牟利,共计获利数百万元以上。
该组织为扩大影响力,在佛冈县城多地公然开设赌场、发放高利贷、收取保护费,以威逼恐吓、敲诈勒索、绑架、非法拘禁等手段追索债务、索取被害人财物,控制烟花爆竹行业经营权,哄抬价格、违规销售,共计非法牟利1000万余元,严重破坏当地市场经济秩序。该组织还拉拢、腐蚀国家公职人员,为组织人员开脱罪责,致使受害者不敢通过合法途径维权,严重危害当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因被告人众多,案情疑难复杂,预计整个庭审将持续10天。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告人亲属和社会各界群众等旁听了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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