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互联网购票发达,许多黄牛依靠囤积火车票倒卖火车票赚取利润,同时,也有一些投机取巧者“嗅得商机”直接制假售假牟取暴利。汕头金平法院依法审结一宗线下制假线上售假火车票的案件,被告人刘某某构成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9年8月中旬,被告人刘某某从网络上先后购进装载有制作假火车票软件的电脑1台、空白火车票共3000多张、绑定微信号的手机2部、淘宝账号2个、标签打印机1台等设备材料,后在金平区某住所中伪造火车票,并通过某售卖火车票的推广程序在某电商平台上发布推广广告,以微信收款、快递邮寄的方式销卖伪造的火车票1000张左右,牟利人民币22048.6元。
2019年10月20日,公安机关在上述地点查扣涉嫌伪造的火车票27张。经票检系统甄别,查获的火车票均是伪造的假票,票面数额累计9991元。同日,刘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金平法院经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某某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的基本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刘某某伪造、倒卖伪造的火车票,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依法应承担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刘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认罪、悔罪态度明显,依法可予从宽处罚。
法院判决
考虑到被告人刘某某系初犯,其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态度良好、社会危害性不大,依据刑法及刑诉法的相关规定,金平法院以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
法官提醒
在购买车票时,一定要到车站售票点或者正规网站,切勿因贪便宜省功夫,听信他人骗言,在“黄牛”等非法渠道购买,不仅造成财产损失,同时也助长了“黄牛党”的嚣张气焰,还可能耽误了要紧事,百害而无一利。
(汕头法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