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清城区紧盯3年总目标,精心组织、深入推进、广泛动员,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把扫黑除恶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清城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科学谋划、精心组织,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政治责任,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团伙,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向纵深发展。
2018年底
清城公安分局对群众举报线索进行排查梳理,发现周某文等人涉黑恶犯罪线索,并迅速投入警力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经查,从2017年12月以来,周某文、谢某杰纠集400多名犯罪嫌疑人,非法成立不具有互联网小额贷款经营资质的网络信息有限公司,非法获取特定被害人信息,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采取“阴阳合同”“偷换利率概念”等方法层层设套,实施“套路贷”犯罪活动。在当事人无法按期偿还借款时,采用辱骂、恐吓、威胁等方式进行“软暴力”催债,多次使用“呼死你”呼叫软件对被害人及其亲友的手机进行持续呼叫催收,造成被害人及其亲友巨大的精神压力,严重影响正常工作和生活。
2019年3月4日
在清远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全市公安机关迅速调集400多名警力,组成60个抓捕组,同时实施集中收网行动,行动中抓获46名违法犯罪嫌疑人,刑拘46人,逮捕41人;同时起获房产40套,冻结银行账户111个,涉案资金约5.83亿元。
2020年9月29日
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一审宣判,主犯周某文涉嫌诈骗罪、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500万元;其余5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至十一年,并处罚金。同日,清城区人民法院对该案另外36名成员作出宣判,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至三年,并处罚金。
(清远扫黑除恶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