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27日,佛山市禅城法院公开宣判了4件贩卖毒品案件,7名被告人因贩卖毒品罪,分别被判处九个月至十二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澜石中学组织了53名学生旁听庭审。
17岁少女贩大麻被判刑
家住佛山的小丽,被公安机关抓获时,才刚过完17岁的生日。2016年10月期间,在一间美食店里,小丽在叔叔的指使下,多次向他人贩卖毒品大麻。2016年10月21日,民警在美食店当场抓获小丽。庭审中,法院了解到小丽的双亲于其年幼时去世,其本人从小失去父母的关爱,为生计而投奔其叔叔,在其叔叔等人的指示下开始贩卖毒品。
法院认为,被告人小丽受他人指使多次贩卖毒品大麻,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但被告人小丽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且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坦白,可依法减轻处罚。法院最终判处小丽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元。
此外,在昨天宣判的一起案件中,被告人莫某、邓某因贩卖497.35克氯胺酮。最终莫某因为是重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邓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吸毒群体低龄化引注意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均为犯罪行为。我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据禅城法院统计,今年1月至5月,禅城法院共受理涉毒案件65宗,相较于去年同期的94宗来说数量有所下降,但形势仍然严峻。同时,该院发现近年来涉毒案件出现了青少年贩毒的情形,且吸毒群体呈现低龄化。许多青少年认为,吸食毒品后,可以很容易戒掉毒瘾,抱着侥幸和好奇的心理去尝试。
禅城法院主审法官认为,禁毒工作重点在于预防教育,以学校和社区为阵地,从娃娃抓起。学校可邀请禁毒专业人员进行指导,增设禁毒课程,培养毒品预防教育专业教师,将毒品预防教育列入义务教育必修课。同时,学校可通过利用毒品预防教育讲座、宣传片、影视作品等方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或者邀请民警、法官走进学生课堂,走入社区,以案说法。此外,还可以发挥社区在禁毒方面的宣传引导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