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了公司要给我们工资,但老板居然把公司给注销了,好在新会区检察院帮我们追回欠薪!”被某美食公司拖欠将近一年工资的超龄劳动者詹某激动地对检察官说。
詹某等5人原是江门市某美食公司的员工。后该公司倒闭,拖欠詹某等5人工资合计38574元。詹某等5人曾申请劳动仲裁。但因其已经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与用人单位不属于劳动关系,新会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对其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通过与新会区检察院签订的协作机制,指引他们到新会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补足关键证据,破解“取证难”
詹某等5人就该案向新会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由于法律知识欠缺,他们甚至未能提供任何具体证据证明其员工身份及拖欠工资的具体数额。
为深入收集案件证据线索,承办检察官逐一与涉案劳动者进行详细沟通,最终在其中一个劳动者的聊天记录上,发现其因在工作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叫公司出具的一份盖有公司公章的《工作证明》。该《工作证明》恰好为证明劳动者与该公司之间的劳务关系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为进一步补充证据,承办检察官在该案审查过程中,对涉案美食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进行调查询问,并以笔录的形式进行固定。在调查询问中,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确认了上述劳动者均为其公司员工,并确认劳动者所诉请的工资数额。
新会区检察院向法院出具支持起诉书,支持詹某等5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判决全部支持上述劳动者的诉讼请求。
判决生效后,由于该美食公司未依法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上述劳动者其中的詹某等2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发现该美食公司在被判决责令支付欠薪后注销工商登记,导致詹某等2人的申请强制执行案件陷入僵局,其他劳务者也无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生效判决可能陷入“空判”。
多元化救济,遏制用人单位欠薪
承办检察官调查发现,作为该公司股东及清算小组成员的余某等人在提交的申请注销登记资料之一《资产清算报告》上作出承诺:公司账务已经清算完毕,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等各项结业工作已经完成,若办理注销后,确有遗留、遗漏的债权债务问题出现,或部分往来账处理问题,均由公司股东全权负责处理。
据此,新会区检察院一方面将该公司恶意注销的行政违法行为线索报请移送上级检察机关依法处理;另一方面向该公司股东进行释法说理,督促其作出书面承诺,以个人名义自愿代该美食公司履行支付工人工资的法律义务。
为确保支持起诉实效真正惠及劳动者,新会区检察院将该公司恶意注销的情况及时告知法院,建议在劳动者的强制执行案件中追加该公司上述股东为被执行人。对于因公司注销导致未能申请强制执行的劳动者,新会区检察院将继续履行民事支持起诉职能,支持其向股东余某等人另行起诉。
在法检双方的多重努力之下,该公司的股东余某等人与已经申请强制执行的劳动者詹某等2人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并于和解当天全额给付拖欠詹某等2人的工资;对于其他未能申请强制执行的劳动者,余某等人也制定了分期付款方案。
据了解,2023年4月,新会区检察院与新会区人社局联签了《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民事检察工作衔接的意见》。区人社局对于作出不予受理决定或者驳回仲裁等裁决的案件,认为可能符合支持起诉条件的,可将线索移送区检察院。区检察院在收到线索后及时审查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支持起诉工作。自该机制建立以来,区人社局共向区检察院移送支持起诉线索27件,区检察院支持起诉并获法院判决支持1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