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创建珠三角法治政府示范区工作方案的通知》,并提出到2018年底,广州市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记者在通知中发现,《广东省创建珠三角法治政府示范区工作方案》给广州下达4项先行试点任务,包括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审批制度和商事制度改革、行政执法改革、行政管理创新,在本次《广州市创建珠三角法治政府示范区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均有体现。
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方面,到2016年底前,市政府及各部门普遍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完善决策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制度,强化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在审批制度和商事制度改革方面,落实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行政服务标准化,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在行政执法改革方面,南沙自贸试验区将开展行政审批、执法改革先行试点工作;在行政管理创新方面,广州开发区将开展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试点工作。
为体现广州市创建工作的创新性,广州还将“开展政务服务集约化改革”,作为该市开展创建工作的自选动作和亮点举措,包括完善“12345”热线平台建设,推进“一窗式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创新政务服务模式,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据广州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从2012年开始,广州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法治政府示范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前三批共22个单位均已顺利通过了验收。2015年,又确定了2个市政府部门、24个区政府部门、21个街镇开展第四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活动,树立典型,推广经验,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提高了广州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整体水平,为实现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