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红强调,全省各试点检察院党组和检察长要深刻认识做好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大公益诉讼工作力度。要完善办案机制,加大办案力度,让更多的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充分发挥裁判执行的强制效力和警示作用。特别是进一步完善民行与侦监、公诉、自侦、预防、控申等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结果反馈、案件协办等工作机制,完善检察机关在履职中发现和移送线索机制,切实保障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广东是全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省份。2015年7月,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确定广州、深圳等6个市检察机关作为试点地区。截至目前,6个试点地区检察院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02件,办理诉前程序检察建议案件61件,提起公益诉讼案件5件(民事3件,行政2件),支持起诉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