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省检察院,记者14日拿到了一份《2017年广东省联合开展打击互联网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清网行动”工作方案》,这是在今年5月广东省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以下简称“两法衔接”)联席会议上刚刚审议通过的文件,旨在要求各有关部门深化对食品药品领域“两法衔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切实保障民众饮食用药的安全。
实际上,广东省检察机关开展“两法衔接”工作以来所涉及的领域并不仅仅限于食品药品等几个重点领域。截至目前,纳入到省级“两法衔接”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已经多达42家,基本上已将具备转化为刑事案件可能性的行政执法项目全面纳入“两法衔接”范围。
2016年,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通过“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发现,东莞市工商管理局办理的陈某田等人假冒注册商标行政案已达刑事追诉标准。东莞第二市区检察院随即向该局发出《建议移送涉嫌犯罪函》,建议该局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该案被立案、起诉并得到有罪判决,有效防止了以罚代刑。
据悉,2012年,广东省检察机关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2013年年底前,广东全省三级信息共享平台全面开通运行,2014年上半年实现省、市、县(区)三级联网互通,已接入3123家行政执法成员单位,接入率超过90%,打造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立体化信息共享网络。
广东省检察机关通过充分运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对平台录入案件的审查,实现对行政执法领域网上动态监督。自2013年以来,全省行政执法机关通过信息共享平台移送涉嫌刑事犯罪案件13839件,其中检察机关建议移送1044件,公安机关录入立案决定7622件、不立案决定892件,逮捕2270件,起诉1973件。
加强“两法衔接”是党中央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重大举措。经中共广东省委政法委批准,广东省检察院作为全省“两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按照“顶层设计、整体推进、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的思路,着力推动“两法衔接”。工作中,广东省检察机关注重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机制,着力解决好行政执法部门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问题。
珠海率先在全国出台首部保障“两法”无缝衔接工作的地方性法规《珠海经济特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条例》,并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全面推动“两法衔接”工作向纵深发展。
“下一步,广东检方将通过‘两法衔接’机制,进一步加大在食品药品安全、农产品质量、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土地规划、劳动保障、网络监管、金融稳定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领域的执法监督力度,坚决扭转这些领域违法犯罪“打不疼、打不透”、违法成本低的突出问题。”广东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小东介绍,同时,充分发挥联席会议、提前介入和联合执法等机制作用,积极探索推广行之有效的新机制,确保案件查办做到行动依法规范、证据收集及时、事实查证清晰、问题协调解决、移送立案顺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