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上午,广州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成立。据悉,该举措被视为“广州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和法院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此举让广大法官在保障合法权益时有了“娘家”,委员会将为法官依法履职“撑腰鼓劲”,解除司法人员公正司法的后顾之忧。
切实维护司法权威
昨日上午,广州法官协会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成立。据介绍,成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目的在于健全法官履行法定职责的保护机制,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进一步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保障法官依法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增强司法公信力。
广州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委员由法院委员和特邀委员共同组成,法院委员主要从广州中院审判业务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和辖区各基层法院推举产生,特邀委员由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总工会、市司法局、市法学会、市律师协会等组织推荐。
成立大会上,该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广州市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章程》,选举产生了第一届广州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委员。广州中院院长王勇当选第一届广州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主任,广州中院副院长向金华、副院长姜耀庭当选副主任,广州中院相关业务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基层法院院长等25人、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6人共同组成了34人的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
法官职业风险加剧
法官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捍卫者,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维护者。法官权益保障事关法官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事关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现。
据广州中院介绍,近年来,以威胁、跟踪、诽谤、伤害等方式侵害法官或法官亲属合法权益的事件在全国时有发生,法官职业风险加剧。广州法院也曾发生过类似事件,如白云区法院案件当事人李某用言语对法院及法官进行侮辱、毁谤,天河区法院某执行法官在执行过程中多次受到不实指控、诬告陷害及威胁恐吓,荔湾区法院某法警在执行任务过程中被当事人殴打致轻伤。类似事件不仅严重侵害了当事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的身心、家庭、职业,也极大地伤害了整个法院队伍。
“频频发生的侵犯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职业权益的现象和事件,伤害的是法院人,破坏的是公理。”广州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副主任姜耀庭说,“严峻的形势要求我们必须拿出过硬办法和措施,切实维护法治公理和司法秩序”。
据广州中院统计数据显示,广州法院案件受理数和办结数均在1999年首次突破10万件,2012年分别突破20万件,2015年案件受理数突破30万件,2016年全市法院受理案件达370346件、办结293564件。至2017年11月底,全市法院法官人均结案数已达到288件。“有的法官年均办案任务达四五百件,长期处于身心疲惫的状态。同时,案件复杂程度和调处难度不断加大,法官职业风险不断增加。如果法官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职业尊荣感势必降低,将严重影响法官工作积极性和队伍稳定性。”姜耀庭表示,畅通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权益的救济渠道,解除司法人员公正司法的后顾之忧,激发法官队伍的内生动力,才能为人民法院全面履行法定职责,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做法
当法官合法权益受侵害 委员会及时“撑腰鼓劲”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就要求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最高人民法院于2017年2月成立了中国法官协会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徐家新主任提出,要让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成为广大法官的“娘家”,为广大法官依法履职“撑腰鼓劲”。
据了解,新成立的广州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设在广州市法官协会下,有利于充分发挥法官协会作为社会组织的职能作用,体现了民间性和群众性特点,能有效发挥协会工作灵活性优势,扎实做好法官权益保障工作。
据广州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副主任向金华介绍,当发生侵害法官合法权益的事件时,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主要履行“援助、督促、指导、建议”四方面职责。一是援助职责。委员会对法官提出的援助请求进行调查核实,经查核确实存在侵害法官合法权益问题的,区分具体情况,以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或市法官协会的名义分别作出对外发表声明、要求采取保护措施和依法追究责任、给予物质或精神抚慰等援助措施。二是督促职责。跟进督促有关方面对遭受侵害的法官采取保护措施、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两级法院法官权益保障工作进行监督,督促落实各项法官权益保障措施。三是指导职责。在法官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指导法官采取正确有效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做好抚慰、疏导工作,让受侵害的法官充分感受组织关怀。四是建议职责。及时向侵害法官合法权益的有关部门、单位提出建议,要求其纠正不当做法。
据悉,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等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如遭受不法侵害,也可以向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提出援助申请,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将及时予以关注,并积极推动所在法院依法维护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合法权益。
典型案例
被告方辱骂法官殴打法警 两人因扰乱法庭秩序获刑
广州中院提供的一个案例显示,在越秀区法院开庭审理原告某医院诉被告何某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时,何某的亲友何甲、何乙、何丙在旁听席上大声喧闹,不听从法官多次劝说,并殴打上前制止的法警。何甲还闯入审判区域,以案卷、法庭麦克风等物掷向法官,辱骂法官及法警。随后,三人被赶来支援的法警控制。
越秀区法院根据法律规定,认为三人的行为构成扰乱法庭秩序,依法决定对何甲罚款3000元,对何乙司法拘留15日,对何丙训诫警告。随后,公安机关根据越秀区法院的移送决定对何乙扰乱法庭秩序行为立案侦查,天河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天河区法院判决何甲、何乙犯扰乱法庭秩序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和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有效维护了国家司法权的尊严。
声音
广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勇:
形成长效机制防患于未然
广州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主任、广州中院院长王勇表示,成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是广州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和法院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将对切实维护法官依法履职,提升法官的职业尊荣感、责任感、使命感,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具有重要意义。
王勇院长称,长期以来,权益保障机制不健全是妨碍法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障碍之一。“如果不能保护我们的法官免受侵害,不能让我们的法官受到应有的、公平合理的保护和待遇,如何还能要求他们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手中的审判权?”
他认为,现实中发生的针对法官的诋毁、谩骂、伤害,不仅是对法官的侵害,更是对司法权威的公然蔑视和肆意践踏。因此,加强法官权益保障,是维护法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维护司法权威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在工作压力持续增大,案涉矛盾日益复杂的背景下,激发法官队伍动力的重要保证。只有加强法官权益保障工作,及时惩罚、遏制针对法官的不法侵害行为,畅通法官权益救济渠道,营造安全、愉快、和谐的工作环境,才能消除法官的后顾之忧,增强法官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为新时代法院司法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要坚决依法惩处侵害法官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敢于用足用好司法拘留、罚款、追究刑事责任等法律手段;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依法严厉惩处针对法官及家属的人身安全侵害或威胁侵害行为。”王勇院长称,成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不仅是为了做好法官权益受侵害后的救济性工作,更重要的是以这个专门的组织机构为平台,推动形成保障法官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防范于未然。同时这项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法院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和支持才能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