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们纷纷表示,将带头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
拥护宪法修改 履行宪法使命
在继党的十九大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党章、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之后,又通过修改宪法使之上升为国家指导思想,龚稼立表示,这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和法治意义。
“我完全赞成、坚决拥护宪法修正案。”他认为,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写入宪法,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进条文,体现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根本要求,进一步夯实了新时代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这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出的重大贡献。”龚稼立说,过去5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比如推进宪法修改、设立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制定国歌法,健全保证宪法实施的法律制度,把依法治国、依宪治国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向青少年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宪法修正案表决通过,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陈海仪表示有两点深刻的体会,一是将“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宪法,二是宪法宣誓制度入宪,对青少年成长有着重要意义。
首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契合宪法的基本精神和原则。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非常全面,用孩子们听得懂、能领会的语言,指导他们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养成。载入宪法后,他们更能理解其重要性,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时知法、遵法、守法,做一个社会的好公民。
身为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陈海仪时常思考如何进行青少年教育。“孩子们很讲究仪式感,他们看到宪法宣誓的场景,能肃然起敬,自觉强化宪法意识。”她认为,如今可借修改宪法的契机,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培育青少年宪法精神,种下法治的种子。
个人成长进步离不开国家法治的推进
“越是领会修宪的时代意义,越是认同修宪十分必要。”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主任肖胜方表示,宪法修正案从全局出发、从宪法高度、从治国理政角度,提出宪法内容的重大修改。这些修改的内容,既有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顶层设计,又有保障化解系列重大问题的制度安排,既管长远,又管当下,符合新时代之需。
他表示,党中央作出的修改宪法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政治智慧和责任担当,将让宪法的内容更切合中国强起来的实际、更支撑强起来的中国的建设。
作为一名律师,个人成长进步离不开国家法治的推进。肖胜方表示,作为律师行业中的人大代表,他将继续努力奋斗,做好桥梁纽带,把律师及其面对的广大公众的声音真实反映到党和国家决策层,同时也致力于把党和国家的政策方针传递到律师行业和社会公众,坚定不移做宪法的信仰者、实践者、维护者。
把修正完善的内容迅速转化为教育的内容
张政文说,宪法修正案高票通过,体现了宪法完善修改的各个条款,深得人民的拥护,深得人民的支持,代表了人民的心声。宪法修正案为保证“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的实现,保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张政文说,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现在已经开始融入我们的国民教育体系中了。“宪法教育的一个最核心的内容是让每一个学生能够明白,他作为一个公民,应该如何去理解这个国家,如何去掌握这个国家的内在规定性,以及他如何能更好地担负起国家的责任和使命,这是需要教育一点点来完成的。所以我们无论是在课程设计,还是学术活动及其他教育环节的设计上,都把宪法的精神、宪法的知识和培养学生生活工作能力,都诉诸在这些环节中间来进行培养。”张政文表示,宪法的教育是非常重要的。尤其这次修宪之后,要把宪法修正案中修正完善的内容,迅速转化为教育的内容,把它作为知识,作为信念,作为思想,输送到教育环节中间去,让学生充分掌握,这也是两会后很快就要布置的一项工作。
体现负责任的大国担当
钱颖一认为,将“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写入宪法修正案,这表明了中国站在了人类文明发展的角度看待问题。尤其在当前世界,民族主义有所抬头,中国选择站在全人类的高度对宪法进行修改,而不是单独站在一个国家的角度,体现了一个负责任大国的担当,将会减少很多摩擦和冲突。因此,宪法修正案将“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一个全人类的共同目标,有着很高的高度,对全球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将作出更大贡献。
此外,宪法修正案将“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修改为“健全社会主义法治”,虽然只有一字之差,却体现出特别大的变化。他认为,根据经济学家们在过去数十年的观察发现,法治在各国的经济增长中起到了非常显著的作用。他进一步解释,法制即法律的总和,是体制性的,而法治则包括了执法、司法以及在经济发展中争端解决的程序效率问题等,是非常仔细的一种度量,因此,从“法制”到“法治”,对经济发展和整个社会的发展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更好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
鲁晓明认为,我国现行宪法通过于1982年,确立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所确定的路线、方针、政策,实践证明,现行宪法是符合我国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我国几十年来的迅速发展,得益于宪法所确立的各项社会主义法律制度。
鲁晓明认为,任何法律都立基于相应的社会生活环境。社会环境变了,法律也应随之改变。相较于1982年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社会已经发生了显著变化,国内国际环境也明显不同。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理当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作出新规范,以保持持久的生命力。
将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公开进行宪法宣誓规定在宪法中,有利于维护宪法权威、宣传法治思想、增强全社会的法治信心,因而十分必要。
赋予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不同上位法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力,这既能实现将权力下放地方,使地方在环保、文化保护、城市建设等方面拥有更多自主权,又能在法治的轨道内有效实现,能有效避免一放就乱的缺陷。总之,对宪法进行适当修改,将使我国宪法更好体现人民意志,更好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