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两高报告。代表们认为,去年以来,两高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工作目标,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充分体现了执法为公、司法为民的理念。
不少代表建议,随着司法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要尽快推进人事、组织、财政等配套制度,特别是要加快建立完善对书记员等司法辅助人员的选拔晋升激励机制,激发司法办案团队综合效能,从而从根本上解决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
提出统筹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
党的十八大以来,加速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使人民群众在司法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民盟广东省委会主委王学成表示,司法改革的目标在于建立实现司法公正的长效机制。我国司法体制改革进程很快,司法责任制已经全面落实,但相关配套如薪酬制度、司法辅助人员配置还不够到位,人事、组织、财政等配套制度没有完全跟进,下一步应统筹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任务,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不断释放改革红利,让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有更多获得感。
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陈海仪对过去五年法院工作的变化深有感触。她说,随着司法体制改革各项新举措落实,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老百姓所关注的立案、司法公开、司法效率等问题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社会主义司法文明向着更高的水平迈进。
“广州三级法院已经基本实现了法官人人有直播,法院天天有直播,案件件件可直播的常态。”陈海仪以广州为例说,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广州的法院已建成业务网上办理、流程全面覆盖、数据互通共享、系统辅助裁判的智能办案体系。此外,依托司法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推进裁判标准化,智审辅助办案平台可以实现类案识别和推送,回应人民群众所关注的案件同案不同判的问题,通过司法大数据可视化管理分析平台,还可以及时调整司法资源配置,提升整体办案质效,有效提升审判效率。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中盈盛达融资担保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吴列进说,由于最高法实施联合信用惩戒,利用媒体曝光、限制消费等手段,有效打击“老赖”的失信行为,“让守信者一路畅通,让失信者寸步难行”正在成为现实。
建议加快建立审判辅助人员选拔制度
破解“案多人少”难题,仍然是不少代表关注的焦点。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以及立案登记制的落实,法院每年的新收案件数量在增加,法院‘案多人少’的问题仍未解决。”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建议,建立审判辅助人员选拔制度,并进行专项拨款,完善员额制改革的配套措施。
“法官的工作量大,应配多一些辅助人员。”朱列玉介绍说,去年广州法官人均结案325件,深圳法官人均结案超过400件,而广州天河区法院的法官早在2016年人均结案数就已达427件。他认为,书记员不仅仅是速录员,也可以从事一些简单的审判辅助工作。建议建立一套司法辅助人员的选拔标准和用人制度,将通过司考的本科生,选拔到法院协助法官办案。
“现在一些地方的聘任制书记员更换较为频繁,法官相当一部分时间精力消耗在培训新的书记员上。”全国人大代表、东莞市鹏星社会工作服务社驻万江社会服务实践基地企业社工余雪琴认为,法官办案任务越来越重,书记员队伍的不稳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法官办案效率,建议出台稳定书记员队伍的激励措施。
“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这就要求必须建设一支既政治过硬又本领高强的新时代司法队伍。”王学成建议,要继续加强新时代法院检察院队伍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第一位,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继续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全面提升公正司法能力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更大贡献。
建议积极引入社工参与解决民事纠纷
如何在诉讼中积极发挥调解的有益作用?
全国人大代表、珠海许继电器有限公司工会主席廖贵平建议加强法院和检察院与基层工会和法律志愿者的联动。他认为,职工队伍是一支庞大的队伍。对劳资纠纷、职工权益、工会集体合同协商等涉及职工权益、劳动保障等案件,如果有法官及时进入工会进行案前调解,通过专业性服务化解劳资纠纷,可以促进企业和谐、健康发展,增强基层工会干部信仰法治、坚守法治的内在动力。
“社工面对面与老百姓打交道,通民心解民意,在化解民事纠纷案件中有着自己独特的优势。”余雪琴认为,社工在百姓家门口调解案件,接地气的同时,往往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建议法院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审理如家庭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等普通民事纠纷过程中,积极引入社工参与,和街道、工会等社会各方形成合力,推动共同调解,从源头上化解矛盾。
在余雪琴看来,广东是劳务输入大省,用工方式多样化,很多新类型劳动争议问题随之产生。“比如滴滴车司机,他们与平台之间是否存在劳务关系?司机侵犯乘客权益,司机出了事故,平台是否负责任?”她建议要加强调研指导,及时出台相关的审判指导意见或司法解释,及时解决基层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南丰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分所一大队大队长王涛建议基层法院、检察院要加强与戒毒所的联动,对涉及戒毒人员的婚姻家庭纠纷、子女抚养费、抚养权等案件,应选派法官进行案前调解,同时要注意适当的沟通方式,满足当事人的心理诉求。“特别是涉及离婚、财产、子女抚养等方面问题,关押吸毒人员在调解和宣判中往往处于心理弱势地位,应尽可能等他们回归社会后再进行调解和宣判。”
认为应加强校园普法,维护教师权益
“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社会的发展和稳定,但我们对中小学的普法工作还不到位。”全国人大代表、湛江市遂溪县河头镇吾良村妇联主席刘小权建议,法检两院可以在中小学中普及以案说法、法制讲座等活动,用直观形象的具体案例诠释枯燥深奥的法律条文,让学生易懂易记,潜移默化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
针对“信访不信法”现象,刘小权建议一方面要加大司法宣传力度,培养群众通过司法程序维权的意识,解决群众“不懂打官司”现象。同时要加大司法援助力度,降低诉讼门槛,简化诉讼程序,解决“打不起官司”的现象。此外,还要加大案件的执行力度,使一批执行难案和积案迅速得到执行,大力打击拒绝执行判决行为,解决群众“怕打官司”的现象。
“教师在正常教学过程中有采取合理教学手段的权利,这其中应该包括合法、合情、合理范围的必要惩戒。”全国人大代表、广东梅县东山中学教师李杏玲认为,立法部门有必要赋予教师在正常教育过程中自主选择教学手段、教学内容的权利,并在法规中明确教师的具体权利和义务,以之作为各种矛盾和冲突评判的标准。
李杏玲表示,应当高度重视维护教师人身安全,当发生教学纠纷时,可参照医调委,设立调解委员会,独立于师生双方,进行客观中立的第三方评估,从而彰显司法权威,增强调解力度,有效化解矛盾。
●南方日报特派记者 骆骁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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