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公司临时工被利用 为钱刺探军用舰艇
广州中院通报称,被告人梁某本是广州某船舶公司的临时工人,2017年7月,其加入名为“××造船群”的QQ群。在该QQ群中,昵称为“超越梦想”的境外人员在群中发布兼职消息,梁某受引诱后与其建立联系。2017年7月至2018年3月,梁某为牟取非法利益,按照“超越梦想”的要求频繁前往广州市黄埔区、南沙区等水域,对在造、在修、在航的军用舰艇进行刺探并记录,并通过QQ将获取的有关信息提供给“超越梦想”。
经鉴定,梁某为境外人员刺探、非法提供的部分信息中包含1项秘密级国家秘密。通过上述刺探及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行为,梁某共收取“超越梦想”提供的报酬人民币17800元。
2018年12月,广州中院判决梁某犯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处有期徒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万元。
兼职整理科研资料 不料泄露国家秘密
无独有偶,2017年4月,另一案件被告人秦某在名为“广州兼职群”的QQ群看到昵称为“美丽的花儿”的境外人员发布兼职消息,便与“美丽的花儿”建立联系。截至2018年3月,为牟取非法利益,秦某按照“美丽的花儿”的指使,频繁前往广州多个港口码头,对停泊的我国军舰情况进行观测、记录,并先后通过邮件将刺探到的信息提供给“美丽的花儿”。秦某还按照“美丽的花儿”的要求,搜集我国境内物理、化学、生物、经济等研究期刊资料,并拍照后使用邮件提供给“美丽的花儿”。
经鉴定,秦某提供给“美丽的花儿”的资料信息中包含1项机密级国家秘密、1项秘密级国家秘密。通过上述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行为,秦某收取“美丽的花儿”提供的报酬共计人民币41050元。另经鉴定,秦某患有精神分裂症,案发时处于缓解期,作案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2018年12月,广州中院判决秦某犯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处有期徒刑6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7万元。(南方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