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冈县人民检察院向邝婆婆一家发放5万元司法救助金。程浩 摄
“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请检察机关帮帮我们……”近日,在佛冈县人民检察院(下称“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里,一名86岁高龄的老人无奈地向检察官请求道。
支持民事起诉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求助的老人邝婆婆是抗美援朝退役老兵家属。今年1月,她唯一的儿子林某因病去世,其儿媳陈某也早在2020年12月离家出走,留下两人的儿子小天、小俊(均为化名)给邝婆婆独自抚养,但由于邝婆婆年事已高且体弱多病,对小天、小俊的抚养是有心无力。
正当老人一家生活陷入困境之际,县检察院接到县民政局转介线索。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县检察院立马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通过查阅文书资料、走访邝婆婆所在村居,对线索进行了认真审查。其间,县检察院多次联合县民政局、县法院、县公安局、石角镇政府召开联席会议,了解老人的需求,对案件提出相关建议,指导邝婆婆提起民事诉讼,保障案件顺利推进。
今年6月,在经亲属多次规劝,陈某依然拒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况下,邝婆婆代小天、小俊向县检察院申请支持民事起诉。7月30日,县检察院依法向佛冈县人民法院发出了支持起诉书,并于同年11月派员出庭支持起诉。经审理,佛冈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陈某每月向小天、小俊支付抚养费1500元。案件虽然已经告一段落,但因陈某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导致邝婆婆一家生活仍举步维艰。
积极主动作为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为了给予该案中的两个孩子更多的关怀和帮助,县检察院的承办检察官深入调查核实,发现邝婆婆的家庭情况符合司法救助的相关规定。检察官迅速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帮助其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案件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金绍辉办理,最终按照程序依法决定对小天、小俊发放司法救助金5万元。
“支持民事当事人的合法诉求,对于赡养、抚养类民事案件,我们可以探索支持起诉和民事司法救助并举的工作机制,真正帮助弱势群体渡过难关。”金绍辉表示,县检察院将继续坚持“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的工作模式,深化与民政、法院等部门单位合作,拓宽支持起诉案件线索来源,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传递更有温度的“检察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