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广东省公安厅了解到,为贯彻落实全国扫黑除恶“逃犯清零”行动部署,震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分子,除恶务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广东省公安厅关于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奖励办法》等有关规定,广东省公安厅决定从5月10日起对10名涉黑恶犯罪在逃人员公开悬赏缉捕。
广东省公安厅号召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提供有效线索,每协助抓获1名涉黑犯罪在逃人员,奖励人民币5万元;每协助抓获1名涉恶犯罪在逃人员,奖励人民币2万元。公安机关将对检举揭发人员信息严格保密,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处。
广东省公安厅严正警告涉黑恶犯罪在逃人员要认清形势,珍惜机会,尽快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对窝藏、包庇在逃人员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人可通过下列方式举报。举报邮箱:gdshce@163.com;举报电话:020-12389;信件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黄华路97号广东省公安厅扫黑办(邮编510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