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指出,凡是在境内外实施跨境赌博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以及为犯罪分子传授作案方法、提供网络技术支持及资金支付结算等帮助的,都将受到依法严厉打击。凡是在境外从事有关犯罪活动的,公安机关将“回国必查”,逐一调查、一查到底,依法打击处理。对在当前加快复工复产阶段从事跨境赌博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造成境内人员被骗或公司企业财产受损等情况的,将依法从重惩处。同时,参与跨境网络赌博活动是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参赌人员。
公安机关还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跨境赌博和电信网络诈骗的综合治理,加大非法资金管控力度,严肃查处一批违法违规为跨境赌资提供结算服务的支付机构,最大限度阻断资金非法流通。对相关违法犯罪人员,还将在出入境管理、个人征信等方面加大管控惩戒力度,建立参赌及从业人员“黑名单”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