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矫人员入矫宣告仪式。
今年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正式施行。近年来,广东省司法厅在司法部及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严守安全稳定底线,先行先试,以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智能化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在实践中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富有广东特色的社区矫正工作路径,教育矫正质量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率不断下降,最大限度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取得良好的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
据统计,截至今年5月底,全省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3.8万人,累计终止和解除矫正20.5万人。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期间年度再犯罪率近年来始终保持在0.1%以下的较低水平,2019年再犯罪人数比2016年下降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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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省民生实事
实现社区矫正中心县区全覆盖
“坚决服从云安区司法局、石城司法所对我的监督管理,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各项管理规定……”6月1日9时,一场严肃的入矫宣告仪式正在云浮市云安区社区矫正中心宣告室内进行。
走进云安区社区矫正中心,580余平方米的工作场所宽敞明亮,报到登记室、矫正宣告室、心理矫治室等10个功能室规划有序,秩序井然。“这在2017年前是无法想象的。”云浮市云安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工作人员钟秋江说。
记者了解到,以前很多社区矫正机构都没有专门、规范的场地,只能因陋就简来完成,导致有些工作流于形式。没有场地,社区矫正对象往往不知道去哪里报到,许多教育学习只能“放养式”完成;没有宣告室,工作人员只能把社区矫正对象叫来办公室,“一对一”口头谈话就算入矫宣告了,甚至有的工作人员跑到社区矫正对象家里去宣告。“那时,入矫宣告缺乏震慑力、威严感,有的社区矫正对象甚至觉得自己和其他公民没什么两样。”钟秋江回忆道。
2017年,省司法厅党委提出“固强补弱创新创先”的工作思路,成功争取将社区矫正工作列为省政府当年度民生实事工程,省财政开始每年向粤东西北经济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社区矫正专项补助资金2500万元。同年,全省122个建制县(市、区)社区矫正中心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广东社区矫正中心建设走在了全国前列。不仅如此,广东还探索在有条件的司法所设立社区矫正分中心,设有入矫宣告室、教育培训室等功能室,方便偏远山区的社区矫正对象接受监管教育。“在规范的场所执法,不仅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份意识,就连工作人员也
规范化建设决定着教育矫正质量的走向,省司法厅在基础保障逐步夯实的同时,根据“两院两部”出台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管理的意见》,围绕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等,制定了配套的系列制度和工作指引,通过制度规范化助推执法规范化。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社区矫正对象不能出国(境)。然而,广东毗邻港澳,与境外来往非常频繁,社区矫正对象私自出境的情况难以被发现。为及时堵塞漏洞,2018年,省司法厅和省公安厅联合发出关于加强社区服刑人员出境防控工作的通知。从此,每月新增和解矫的社区矫正对象信息都向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报备。2019年5月,又与广州边检总站建立防止社区矫正对象出境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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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社会资源
开创专业教育帮扶先河
受港澳影响,广东较早引入社工服务,尤其是珠三角的社工组织培育和发展态势良好。省司法厅早在2009年就尝到了“专业的人干专业事”的甜头,引进社工组织参与教育帮扶工作。
“全省在矫社区矫正对象常年保持在3.5万人左右,却仅有不到600名社区矫正专门国家工作人员,且面临编制缺、人员少、任务重,以及经费缺乏、教育方式相对单一、教育矫正专业性不高的困难。而通过培育和购买社工服务参与教育帮扶,既以其专业的工作手法提高教育矫正质量,又让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腾出更多精力做好执法工作。”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杨运根介绍。目前,广东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社工组织有101家,社会工作者1200余名,涉及服务项目近120个;社会志愿者组织近150家,社会志愿者逾2万名;其他社会组织50余家,涉及服务项目50余个。
据近年来全省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情况调查显示,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心智不成熟,重新犯罪率较高,是矫正的重点人群。而珠三角与粤东西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差异较大,社工组织发展也参差不齐。对此,2016年,省司法厅联合团省委启动实施“伙伴同行”计划,通过建立结对帮扶关系,引进珠三角优质社工资源协助粤东西北地区,针对25岁以下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截至目前已投入资金600万余元。
尚未成年的张欣(化名),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受益于“伙伴同行”计划,司法所为张欣量身设计矫正方案,由司法社工为其疏导情绪,经过9个月的努力,其如愿考上了大学本科。据了解,仅2019年,“伙伴同行”计划就帮助223名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就学复学,其中31人考上大学。
社区矫正对象的经历境遇千差万别,广东社区矫正也着力打造个别化教育,根据个体特征进行矫正。有的社区矫正对象在工作日难以请假参加集中教育学习,深圳市南山区司法局于2018年启动“星光指路、国学同行”社区矫正夜间教育计划。
社区矫正对象陈某是一名业务员。白天,他要跑业务,没时间参加教育学习,加上因获刑导致家庭关系紧张,于是工作人员为他安排了“亲子+普法”等夜间教育课程。“通过学习,我逐渐认识到自己的罪行,法律意识也有所增强。”陈某说。据统计,截至目前,“星光指路、国学同行”计划已安排教育课程462场次,其中夜间课程147场次,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各类教育学习15890人次。
为了让社区矫正对象更好地融入社会,广东社区矫正机构还积极推进集管理、教育、帮扶等功能于一体的社区矫正基地建设,目前全省已建立各类社区矫正基地844个。“我们定期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到基地开展劳动,让他们用劳动所得做公益、帮助贫困家庭等,大大丰富了以往‘做公益就往老人院跑’的单一做法。基层甚至可以安置一些无家可归的社区矫正对象短暂居住就业,帮助他们逐步融入社会。”杨运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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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量质齐升”
点面结合推进“智慧矫正”
茂名高州市司法局社区矫正股股长刘旺每天上班第一件事,就是登录“广东省社区矫正管理信息系统”,查看“协同待办”模块是否有委托调查、交付执行等信息。
6月1日,他通过系统签收了一份来自茂南区法院5月25日作出的判决书。“这是一名男子因无证驾驶,被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1个月有期徒刑,缓刑2个月的判决书。”刘旺说,“得益于‘智慧矫正’建设,我们第一时间获得社区矫正对象的资料,可以提前制订矫正计划。”
记者了解到,2019年起,广东社区矫正机构与法院信息化联网,实现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网上办案。以前,法院作出社区矫正判决后,需要快递寄送纸质法律文书,常常出现“人已到法律文书还没到”的情况。而一旦路上出点岔子,纸质法律文书没有及时送达,就可能造成社区矫正对象漏管。现在,电子文书一键送达,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可以直接获取所需信息,避免重复录入,既减少工作量,又确保数据准确。
这只是广东“智慧矫正”的一个缩影。作为司法部“智慧矫正”建设的试点省份,广东社区矫正机构以社区矫正业务需求为导向,早起步、早规划、早部署,点面结合积极推动社区矫正信息化工作。2012年,广东在全国较早建成全省统一的社区矫正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数据汇集、定位监管、矫正业务线上办理;2017年底,在全国率先建成部、省、市、县、镇五级联通的远程视频督察系统,打造部级样板工程;研发社区矫正远程教育学习平台、社区矫正APP“粤矫通”,实现社区矫正对象网上学习和工作人员移动办公;2018年的“智慧矫正”设计项目获评“全国智慧司法十大创新案例”,为全国社区矫正唯一获奖项目;目前全省社区矫正对象电子定位监管和信息化核查率达92%.
在杨运根看来,大力推进“智慧矫正”建设,是在向科技要人力、要时间、要效率:“将工作人员从繁杂琐事解放出来的同时,提高了监管能力和教育帮扶水平,更能增强与有关部门的业务协同、信息共享能力。”
疫情防控期间,许多行业都关门闭市,但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学习却一点儿没耽误。他们可以登录远程教育平台,“点单式”学习法律法规、技能培训、疫情防控等知识。这在平时,也为工作冲突或住得远的社区矫正对象提供了学习便利。截至目前,社区矫正对象登录远程教育平台完成课程学习累计90.8万人次,总学时超79.8万个小时。
广东社区矫正机构还紧跟时代发展趋势,在佛山市禅城区试点“区块链+社区矫正”项目,建立社区矫正对象的信用评价模型,与社会信用评价体系个人征信挂钩,倒逼主动接受监管和教育;探索利用VR虚拟技术在全国首开“沉浸式”震撼教育先河,利用人机交互技术实现虚拟操作,为社区矫正对象全方位呈现虚拟现实场景下监狱环境的视觉体验,让其身临其境地感受违法犯罪后被收监执行的各种监狱生活场景,起到强烈的震撼警示作用……
如今,广州增城的社区矫正对象阿辉成为民营企业家、梅州兴宁的社区矫正对象小陈考上大学、汕头的社区矫正对象游某某见义勇为等令人欣慰的故事,时常在南粤大地上演。尤其是疫情防控期间,深圳的社区矫正对象杨某给家乡卫生机构捐赠价值30万元防疫物资,江门开平的社区矫正对象梁某投身抗疫一线连续工作数十天,湛江徐闻的社区矫正对象谭某捐赠价值5万余元的18吨蔬菜驰援武汉人民……他们,都在以自身心怀感恩、回报社会的实际行动诉说着广东社区矫正的质量与追求。(南方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