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来,广东检察机关找准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切入点,切实发挥检察职能,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科技创新,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等,并进一步密切司法交流协作,为大湾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筑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铜墙铁壁”
“科技创新是粤港澳大湾区的亮眼名片,在大湾区建设发展全局中处于核心位置。”广东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广东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为重点,加大对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保障力度。
2019年,深圳市南山区检察院办理了全国首宗涉及侵犯5G技术知识产权案件。深圳某通信公司于2012年形成了5G核心技术文档,黄某、王某利用在该公司任职的便利,于2014年将该5G核心技术文档,以擅自订立和履行5G技术开发合同的方式出售给某研究所,并获取235万元报酬。经评估,该技术文档商业秘密价值430万元。2019年6月,南山区检察院以侵犯商业秘密罪依法提起公诉,黄某、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15万元。
为营造良好科技创新环境,广东检察机关将知识产权保护触角延伸至创新最前沿。如广州黄埔成立全省首个捕诉一体基层知识产权检察室,深圳市检察院推动设立全国首家知识产权检察研究院。各地检察院主动向辖区企业、科研机构、知识产权工作部门延伸工作触角,为大湾区科技创新提供全方位、多角度司法服务和司法保护。
据统计,2019年以来,广东检察机关将专项化打击与日常化打击相结合,共批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2114件3633人,起诉2301件4209人,办案数约占全国三分之一,努力筑牢大湾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铜墙铁壁”。
“大湾区建设同样离不开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广东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中央、最高检和省委关于加强产权保护、非公经济保护、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部署要求,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增强各类市场主体的发展预期和创业信心,促进各种经济成分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百花齐放、共生共赢。
公益诉讼让大湾区环境更优美
今年2月,东莞市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东江水污染环境责任民事公益诉讼案依法宣判,袁某某等3名被告人私自将700吨含各类重金属的高浓度电镀废水直排到市政下水道,经过中心涌最终流向东江水道,被判决共同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评估费等各项费用合计927万余元,并公开赔礼道歉。该案探索出“线索发现——督促起诉——协助起诉——派员出庭”系统化、全过程的检察机关支持民事公益诉讼模式,是广东支持公益诉讼的一个新样板。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是大湾区建设的重要内涵,也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应有之义。为此,全省检察机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立案监督等检察职能,持续强化对大湾区资源环境的司法保护。2019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立案4882件,占公益诉讼立案总数的44.5%.同时,办理此类诉前程序案件3820件,为建设环境优美的国际一流湾区贡献检察力量。
2019年,广州、深圳、佛山、东莞四地检察机关“保护珠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联盟”和东莞、惠州、河源三地检察机关“东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公益保护检察协作机制”正式建立。经过联合专项治理,大湾区内河流沿岸违规倾倒固废物、违法排放污水等破坏自然环境问题得到明显改善。
此外,全省检察机关围绕健康湾区建设,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卫生等领域的司法办案和法律监督力度,着力保护人民群众“舌尖安全”和“用药安全”,切实保障民生福祉。
推进“一国两制三法域”交流合作
粤港澳大湾区具有“一国两制三法域”的独特性,广东检察机关结合自身职能,着力推动加强三地交流协作,共同提升服务大湾区发展法治化水平。
为帮助香港籍涉罪未成年人改过自新,2017年,深圳市检察院与香港善导会共同签署了《香港籍涉罪未成年人帮教服务合作备忘录》。这是深圳市检察院在现有未成年人帮教体系的基础上,根据涉港未成年人案件特点探索的独特帮教办法。香港善导会总干事吴宏增表示,这次合作不仅给香港涉罪未成年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更开启了内地司法机构和香港民间机构的首次合作,为深港加深刑事司法合作踏出重要一步。
近年来,广东检察机关依托区位优势,与香港、澳门司法执法机关保持长期友好交往。特别是广州、深圳、珠海等地检察机关,多次开展港澳企业法治宣传,协调相关部门聘请香港、澳门籍人士担任人民监督员,聘请港澳专家学者、知名人士担任顾问等,为三地司法深入合作积累更多实例和经验。
粤港澳三地合作交流不仅密切大湾区内部交往,还为推动我国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创造机会。2019年,广东省检察院提出,在毗邻澳门的珠海横琴建立中国与葡萄牙语国家检察交流合作基地,得到了最高检的支持和肯定。
(南方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