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戒毒局印发《广东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法治场所建设标准(试行)》《广东省司法行政戒毒场所大队执法规范化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两个标准”),认真贯彻司法部、省委省政府和省司法厅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要求,全面推进戒毒场所法治建设。“两个标准”主要体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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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一条主线”
让法治成为戒毒场所开展工作的基本方式。
“两个标准”严格遵循《禁毒法》《戒毒条例》《广东省禁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司法部出台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全面贯彻我省关于法治广东、法治政府建设和执法质量查评等有关要求,突出法治主线,对标法治要求,对戒毒工作的所有业务进行了梳理,分别明确具体的执行标准、操作规范,形成法治场所建设标准10项100条,大队执法规范化标准4项34条104点,基本涵盖了戒毒工作全业务全流程,发挥法治对戒毒工作的统筹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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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两个关键”
实现法治建设和戒毒业务全面融合一体推进。
抓住场所这个关键。立足戒毒场完整执法单位的实际,按照系统完备、科学规范、突出重点、体现特色的原则,从加强党对戒毒场所法治建设的领导、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文明执法、确保执法安全、提升执法成效、开展禁毒戒毒普法宣传、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强化法治监督、提升法治建设信息化水平、加强法治建设保障等10个方面细化制定了具体的法治标准。
抓住大队这个关键。立足戒毒大队一线基础执法单位的实际,坚持务实、管用、实操、规范原则,突出各种场景下的执法要求,分别对大队执勤岗位、日常管理、基础保障等进行了规范化、标准化、流程化。“两个标准”纵到底、横到边,确保了法治建设和戒毒业务全面融合,实现了抓法治就是抓业务、抓业务就是抓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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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力“三项考评”
确保戒毒场所法治建设各项要求落地落实。
法治广东考评。把“两个标准”作为法治广东考评之“加强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重要内容,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适时组织开展考评工作,推动全省戒毒场所特别是地市所对法治建设的高度重视。
依法行政考评。把“两个标准”作为落实我省绩效考核之“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要举措,指导全省戒毒单位特别是省直所严格按照标准加强法治建设,努力在绩效考核中取得优异成绩。
执法案卷查评工作。把“两个标准”作为执法案卷查评的重要内容,适时组织开展查评活动,及时通报查评结果,抓好问题整改,推动场所和大队提升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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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服“四种倾向”
推动戒毒场所法治建设行稳致远整体迈进。坚持问题导向,力争通过“两个标准”的实施,着力推动解决当前制约我省戒毒场所法治建设的四种倾向。
认识上的片面倾向。以标准的高度将场所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要求具体化,推动各戒毒单位克服“法治建设属顶层设计、戒毒场所属特殊场所与法治建设关系不大”等片面倾向,切实把法治建设摆上重要位置。
贯彻上的碎片倾向。通过系统编制“两个标准”,推动全省各单位克服之前法治建设中存在的“见招拆招”等被动应付现象,强化了场所对法治建设的整体把握、宏观规划、统筹落实。
执法中的模糊倾向。通过编制“两个标准”,进一步细化了场所法治建设要求,有效解决了过去场所法治建设要求较为散在、模糊的问题,深化推动了严格规范执法。
落实上的缺少抓手倾向。推动“两个标准”和法治广东考评等全面对接,适时组织开展考评活动,不断推动解决法治场所建设缺少抓手、落实不够的问题。(广东戒毒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