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广东省检察院和省总工会在广州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东省总工会关于加强职工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试行)》(下称《意见》)正式生效实施。《意见》的出台,将为包括2500万名农民工在内的3200万名广东职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和支持,对于推动构建和谐融洽的劳动关系,服务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意见》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依法治国理念,立足广东经济体量大、职工人数多的实际,确立了坚持正确政治站位、贯彻依法保护方针、落实平等保护要求等基本原则;明确全省总工会要充分发挥密切联系职工优势,全省检察机关要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实现双方信息互联互通、维权行动联动协同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刑事诉讼、民事行政审判监督、提出检察意见建议、支持职工起诉、探索试行公益诉讼等多种手段措施,推动该项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意见》提出,全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拒不支付劳动报酬、重大劳动安全事故、雇用童工从事危险劳动、强迫劳动、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等,以立案、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审判和刑罚执行为关键环节,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保持惩治和慑止的高压态势。
针对执行难问题,《意见》明确,全省检察机关严格对标“单位侵权受惩罚、职工受害获赔偿”要求,坚持刑罚执行监督与民事行政裁判执行监督“两手抓、两手硬”,监督执行机关穷尽执行手段措施,监督协助部门依法履行配合义务,形成执行合力,切实织密拉紧预防和惩治用人单位逃避裁判执行的网络,切实使失信单位承担相应后果,确保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之诉变成实招,落到实处,化为实惠。
《意见》还提出,全省检察机关要着眼维护全省职工整体利益大局,以督促起诉和支持起诉作为前置程序,探索提起劳动公益诉讼,进一步拓展法律监督领域,延伸法律监督触角。重点围绕行业性、区域性的用工歧视、劳动环境恶劣、职业病防治不力、医社保不足等顽症痼疾,通过公益诉讼,引导和督促相关单位和社会组织直面问题,真正全面优化全省职工的就业条件与劳动环境。
据了解,此次《意见》的出台,是省检察院检察职能与省总工会功能优势互补的有益尝试,为维护全省职工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新思路、新措施、新机制,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新时代职工获得感、幸福感、满足感。(南方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