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基本查清 6名嫌疑人到案
发布会上,警方通报了案件基本情况:12月16日17时17分许,越秀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称,在一德路大同坊北座对出人行道上有一男子从楼上坠落倒地。接报后,越秀警方立即派员赶赴现场处置,同时通知120医务人员到场。经医务人员现场确定,该坠楼男子已经死亡。经初步调查后,越秀警方依法立案侦查,次日刑拘6名嫌疑人。连日来,经专案组深入开展现场勘查、走访调查、询问证人、讯问嫌疑人、视频侦查和刑事检验鉴定等,案件情况基本查清。
涉案人员方面,死者黄某某(男,20岁),生前为人民南路新中国大厦沐沐服装店员工,负责一德路大同坊9楼服装店仓库的配货工作。
6名嫌疑人身份分别为:许某(女,32岁),案发前系沐沐服装店老板;刘某荣(男,41岁),许某的男友,案发前系天河区某餐厅法人代表;张某矜(男,29岁),案发前系代驾司机;来某甫(男,20岁),案发前系某酒吧保安;贾某恒(男,18岁),案发前系某物业公司保安;吴某(男,29岁),今年8月前系某物业保安,后失业。相关人员林某耀(男,22岁),沐沐服装店员工;朱某鹏(男,26岁),原沐沐服装店员工,案发前已被辞退。
疑员工盗卖货物牟利予以控制
经警方初步调查,案件起因为:12月15日,服装店老板许某获知其员工黄某某等人有盗卖服装店货物牟利的行为,于是将该情况告知其男友刘某荣,刘某荣即通过张某矜召集贾某恒、来某甫、吴某等4人,找黄某某等人质问、核实是否存在盗卖该店衣物的行为。
现场视频监控显示,12月16日14~15时,许某、刘某荣、张某矜、来某甫、贾某恒、吴某6人先后到达案发地大同坊。15时21分,许某等人在9楼服装店仓库处(933档)找到正在仓库内工作的黄某某,并将其带至9楼的西阳台处予以控制。15时46分,另一服装店员工林某耀来到9楼,随后被带至9楼的东阳台处予以控制,两侧阳台人员互有走动、交流。
据犯罪嫌疑人交代,在黄某某被控制质问期间,黄某某向刘某荣承认其有盗窃店内货物的行为。贾某恒目睹刘某荣在西阳台曾用拳头击打、用脚踢黄某某腹部。17时16分许,走入西阳台的张某矜目睹黄某某身体正位于护栏外侧并用双手抓住阳台玻璃护栏顶端,随后黄某某手脚滑脱坠落。负责看守黄某某的吴某称,其当时正在阳台内翻看手机。
经电子勘查,16时许至17时2分,黄某某仍用自己的手机与其家人进行微信联系。
黄某某尸检无打击伤
警方调查发现,事发现场中心区域为大同坊9楼的西阳台,此区域为监控视频死角,周边及案发前后时间段内死者、嫌疑人的行动轨迹警方均已提取。视频监控记录下死者在9楼仓库工作的情形,以及嫌疑人和死者进出西阳台的情形。
警方现场勘验护栏高度和抓痕后发现,9楼西阳台的玻璃护栏高114.8厘米,黄某某身高169厘米,黄某某身体部分碰到8楼阳台护栏顶端,致身体向护栏外侧漂移,随后其继续坠下至7楼,7楼阳台比9楼阳台外突140厘米,碰撞到7楼阳台护栏上端,留下擦蹭痕迹,最后坠落至1楼地面。
12月19日,尸检结果显示,黄某某体表及体内未检见工具、徒手等暴力打击所致的损伤特征。体表及体内损伤具有外轻内重特点,损伤可由巨大外力与较大平面相互作用于人体一次形成,符合高坠形成。综合现场勘查、尸体检验、解剖及物证检验情况,死者黄某某系攀越9楼阳台护栏坠落死亡。有关犯罪嫌疑人在非法拘禁黄某某期间的殴打行为,警方正在深入调查。
“打死说”及殴打视频系谣言
发布会现场,警方回应了此前网络传言。网传视频“一赤膊男子在角落被逼问殴打”并非黄某某。而“有一亲属女孩,亲眼看见死者从楼上被扔下来,扔下来时没有喊叫,是已经被打死后才扔下的”的情况系谣言,警方已行政拘留编造并散布虚假信息的博主詹某。
网传“警方要求家属签名确认是自杀”,经调查确认,黄某某死亡后,公安机关向其家属出具死亡通知书并让家属签名。其中,死亡原因描述为“符合高坠死亡”。根据法医现场学解释,人体从高处以自由落体运动坠落于地面或其他物体上的过程称为高坠,由此造成的死亡,称为“高坠死亡”。家属在拒绝签名后通过社交自媒体发布了该信息。
警方同时确认,死者黄某某伙同他人(在逃)盗卖店内货物2次,并按一定比例进行分赃,16日16时54分至17时2分,死者也曾通过微信聊天告知家属其盗卖货物行为被发现的情况。
疑问解答
发布会现场,警方针对一些公众关注及媒体提出的问题进行答疑。
1、 死者坠楼过程中是否受胁迫?
嫌疑人许某是因为听说死者黄某某和他人偷窃其货物而找人对其进行禁锢,其间嫌疑人刘某荣在西阳台用拳头击打、用脚踢黄某某的腹部。许某在质问黄某某过程中曾表示仓库丢失了1000余件价值很高的货物,并表示要送他去派出所。其间,黄某某也承认了偷窃物品行为。黄某某在坠楼发生前15分钟通过微信告诉了家人自己偷东西的事。
2、 被证实为谣言的视频是什么?
该案发生后,网传“一赤膊男子在角落被逼问殴打”的视频,并称是黄某某被殴打的现场视频,以讹传讹,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经警方系统比对证实,视频中的男子并非死者黄某某本人。公安机关侦查发现,该视频早在今年12月7日已由新浪微博ID“金×新闻资讯”发布,在网上广泛流传。该视频与本案无关。
3、 黄某某为何攀爬阳台?
广州警方表示,黄某某攀爬阳台是通过现场痕迹鉴定的客观事实,但动机不清。由于死者在坠落过程中碰触到8楼阳台护栏顶端,致身体向护栏外侧漂移,否则有可能会落在7楼阳台。当时现场看管黄某某的嫌疑人张某矜和吴某,吴某一直在西阳台东角翻看手机,张某矜在17时14分35秒离开西阳台,1分11秒后返回西阳台,回来后就发现黄某某在阳台护栏外侧。
4、 6名嫌疑人之间什么关系?
警方表示,暂未接报涉及该案的、有具体指向的涉黑线索。根据目前侦查情况,许某和刘某荣是情侣关系,另外4名嫌疑人系刘某荣通过张某矜临时叫来,和许某互不认识。该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中,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提供线索。
5、 警方在办案过程中是否存在被收买的情况?
该案发生后,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公安分局均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专案组介入调查。整个侦查过程均由市、区两级公安机关依法进行,不存在所谓“嫌疑人买通警方、干扰办案”的情况。公安机关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且接受媒体、家属和检察院、法院等司法机关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警方郑重声明,对个别故意在网络上制造、传播谣言,混淆视听,抹黑公安机关的别有用心人员,警方将在取证后依法进行查处。
6、 嫌疑人许某被刑拘,为何其微博仍在运行?
警方自12月17日对许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措施后,该6人一直在看守所内处于羁押状态,其个人手机作为电子物证介质,被警方依法扣留。事实上,任何人只要掌握登录账号和密码,就可以对相关微博进行一系列操作。(南方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