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省高院和省总工会联合制定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总工会关于预防和化解劳资纠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沟通联系制度》,其中规定县(市、区)以上法院和同级工会建立定期和不定期沟通会议制度,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遇有紧急情况和重大问题可随时召开情况分析通报会。2017年1月,省总工会和省高院指定佛山作为全省首家劳动争议诉调对接试点地区,佛山市、区两级法院、工会于当年4月27日挂牌成立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
吕业升强调,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以职工为中心,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各级工会组织要主动争取法院支持,主动配合好“法院+工会”联系制度,共同推进劳动争议诉调对接机制。
龚稼立表示,省高院与省总工会将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工作机制,加强预防和化解劳资纠纷,依法构建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
目前,珠三角地区市县两级已全部建立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粤东、粤西、粤北各市已普遍建立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并制订了相关工作制度。(南方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