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初中生遇害案”的舆情仍在网络发酵。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年龄是否需要调整?如何平衡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打击之间的关系?相关法律专家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调整刑事责任年龄并不能解决实际问题,压实社会、校园、家庭各方责任,建立完善的预防监测体系和罪错行为分级干预制度,才能更好破解未成年人犯罪治理难题。
初中生犯罪能否获刑?
最高检核准追诉是关键
最新官方通报显示,“邯郸初中生遇害案”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此前,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将最低刑事责任年龄由14周岁降低到12周岁,并附加了一个程序性限定条件——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
北京中闻(杭州)律师事务所朋礼松认为,由于我国刑法明确规定“对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该案中,若故意杀人罪成立,3名未成年人嫌疑人最高可能面临无期徒刑。
“3人被判无期徒刑的可能性并不大。”广州市政协委员、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郑子殷律师分析,我国刑法同样规定,对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提到,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认知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犯、偶犯、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情况,应当予以从宽处理。其中,已满12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减少基准刑的30%—60%。
“从社会预期看,本案进入刑事程序符合人们对公平正义的期待。”郑子殷表示,但相关分析和评论应该回归“罪责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不能完全因年龄影响对案情的判断。
刑责年龄是否需要调整?
应降低社会对刑罚的过度期待
有网友提及,如果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能否入刑?
记者留意到,英国就有所谓“恶意补足年龄原则”,即原则上被推定为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未成年人,如果有充足证据能够证明其在实施犯罪时具有恶意,那么前述推定就会被推翻,仍然可以对其追究刑事责任。
郑子殷认为,我国并不具备引入“恶意补足原则”的条件和基础。他说,在相关案件中,如何确定被告人是否“明知”、如何定义“恶意”,需要司法机关在办理大量案件的基础上,形成制度性的共识,从而制定科学统一的标准。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最新公布的信息显示,当前未成年人犯罪类型相对集中,以盗窃、抢劫、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传统犯罪类型为主,占比超七成。“其中,未成年人涉黑恶犯罪整体下降,涉严重暴力犯罪相对平缓。”
关于刑责年龄是否需要调整的问题,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王燕玲教授指出,刑法不是“万能”,应当通过其他渠道来化解、降低社会对刑罚的过度期待,引导公众对低龄未成年人犯罪的防治形成理性认知,“一味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并非治理未成年人犯罪的良药”。
记者注意到,该案是刑法修正案(十一)通过后,为数不多的、受到广泛关注的可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刑事案件。在郑子殷看来,该案可以视作对最低刑事责任年龄适用性的一次检验,对司法机关办理同类案件有一定示范意义。
王燕玲则期待,通过此案的办理,推动相关司法解释尽快出台。“比如对同类案件中,最高检核准追诉的条件、范围等作出细化规定,以规范指导各地的司法实践。”她说。
司法惩治过轻?
“污名化”少年犯罪不可取
案件经媒体披露后,涉案少年“留守儿童”的身份总是被反复提及。网络上有一种声音认为,对恶性案件中的未成年犯罪人员处罚过轻。
对此王燕玲提到,未成年人犯罪的背后,可能存在家庭、学校、监管部门等多方面的缺位。她认为,“污名化”少年犯罪并不可取,更不应将未成年犯罪等同于成年犯罪进行严惩。
郑子殷表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立法原意是矫治未成年人、使其不要一错再错,所以采取了一般预防、临界预防和预防再犯罪的各种干预和措施。关于罪错未成年人的惩治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已经日趋完善,但在执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以“校园欺凌”现象为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针对已经达到“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欺凌,有三大保护处分手段,包括对行为人采取矫治教育措施、专门教育和专门矫治教育。
“实践中,基层执法可能只引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然后以年龄不达刑事处罚标准为由,未将案件引入刑事程序。”郑子殷表示,在处理相关案件时,办案部门应坚持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强化三种保护处分措施。
在实践层面,更多细化措施已经在路上。
不久前,最高人民检察院披露其正在研究制定《关于加强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矫治的意见》,拟于今年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出台。此外,最高人民检察院将配合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实施办法,推动进一步解决专门学校入学程序,提升专门教育工作成效。
与其事后惩治,更为重要的是事前预防。“比如,学校应该建立严格的防欺凌的监测和发现机制,充分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等。”郑子殷提到,如果学校和有关部门对3名初中生进行过警示教育、采取过限制性措施,“或许悲剧就不会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