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伤害类案件技术性证据审查实质化,2024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并印发了《人民检察院办理伤害类案件技术性证据实质审查工作规定》(以下简称《工作规定》)和《伤害类案件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意见专门审查指引》(以下简称《审查指引》)。《工作规定》和《审查指引》印发后,各级检察机关依法准确理解和适用,有效提升伤害类案件办理质效。
为持续推动实现新时代检察机关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进一步提升伤害类案件审查办理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最高人民检察院选编并印发了8件伤害类案件技术性证据实质审查典型案例。近日,最高检普通犯罪检察厅负责人就相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此次专门发布8件伤害类案件技术性证据实质审查典型案例,主要的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答:伤害类案件常见多发,是典型的发生在群众身边、关乎老百姓人身安全和社会安宁的案件。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故意伤害罪5.7万余人,数量在刑事罪名中居第七位,此外,过失致人重伤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交通肇事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中均可能涉及人身伤害,加上这些案件,则伤害类案件数量更多,而此类案件往往遇有技术专业问题,办理中存在难点。
为进一步解决伤害类案件中的专业技术难题,去年10月,最高检发布了《工作规定》和《审查指引》,文件的出台对伤害类案件技术性证据实质审查工作起到了良好的指引作用。为深化落实《工作规定》,我们专门选编并发布了本批典型案例,旨在通过检察履职办案的优秀实践样本,引导各级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人员准确理解和落实《工作规定》要求,通过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问: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具有怎样的特点?
答:本批案例主要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案件类型全面。从涉及罪名看,本批案例并不局限于故意伤害罪,还包括故意杀人、交通肇事等常见伤害类案件类型。从审查内容看,本批案例既包括对鉴定意见的实质审查,也包括对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其他技术性证据的实质审查,既反映了对技术性证据本身的审查,也体现了对其所依赖的基础性材料审查,从而确保技术性证据的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和科学性。从诉讼阶段看,既包括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也涉及二审抗诉、申诉等案件。
二是聚焦专业难点。伤害类案件中,技术性证据往往成为影响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罪轻与罪重的关键证据。本批案例通过技术性证据实质审查,有效发现和排除技术性证据与其他证据之间、技术性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以及技术性证据之间的矛盾,确保案件质量。有的案例完善了刑事证据体系,准确认定主观故意和损害后果,夯实了精准指控犯罪的证据基础,推动依法追责;有的案例明确了成伤机制,有力证明了因果关系,清晰区分了各犯罪嫌疑人之间的责任,实现准确定责;有的案例准确甄别和发现原鉴定意见存在的错误,推动依法补充侦查或重新鉴定,避免冤错案件。
三是突出协同履职。本批案例突出体现了检察官和检察技术人员协同配合的重要作用。实践中,检察官凭借自身专业知识、逻辑经验对技术性证据审查后仍难以作出实质性判断时,要注重发挥检察技术人员的专业优势,破解专业难题。通过对技术性证据实质审查,有效推动查清事实、依法追责、精准量刑,切实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问:能否介绍一下技术性证据的实质审查应当注意哪些方面?
答:一是坚持全面审查原则。检察办案过程中,要注重对案件中的鉴定意见、勘验笔录、检查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技术性证据及其所依据的基础性材料,运用专业技术知识、逻辑和经验,对其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和科学性进行全面审查。尤其对于伤害类案件中发挥基础作用、核心作用的鉴定意见,要注重对鉴定资质、鉴定程序、检材来源、鉴定方法和过程、鉴定标准、鉴定依据、分析论证等全面审查。
二是树立系统审查思维。开展技术性证据实质审查,不能拘泥于技术性证据本身,还应将技术性证据置于全案证据体系中审查,判断技术性证据是否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排除技术性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矛盾。
三是强化一体履职作用。开展技术性证据实质审查,检察官要注重发挥检察技术人员的重要作用,加强与检察技术人员在专业问题上的沟通协作,不断深化一体履职机制。
问:能否结合本批案例,具体谈一谈技术性证据实质审查对有效开展法律监督具有哪些重要作用?
答:通过强化技术性证据实质审查,有助于准确认定案件事实,准确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罪轻与罪重,有助于依法准确适用法律、实现罪责刑相适应、避免冤错案等。
就法律监督而言,一是通过技术性证据实质审查,助推有效开展立案监督。如“张某甲涉嫌故意伤害案”,该案无监控视频且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检察机关全面审查证据后发现案件疑点,经自行补充侦查夯实证据体系,同时围绕关键证据加强技术性证据审查,查明孙某某、张某乙二人合谋陷害张某甲,由孙某某使用金属扳手击打张某乙右手食指致伤事实。通过准确甄别造作伤,张某甲未被追究刑事责任,张某乙、孙某某因涉嫌诬告陷害罪被立案侦查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是通过技术性证据实质审查,强化检察内部监督。如“伍某某故意伤害案”,该案系多人分阶段参与斗殴案件,实践中有的难以认定伤害行为与伤害结果之间因果关系以及原因力大小等。检察机关针对原有的两份不同鉴定意见开展专门审查并依法委托重新鉴定,通过组织检察技术人员与有关专家召开专家分析论证会,分析成伤机制,厘清因果关系。通过准确划分各参与人员刑事责任,将其中3人由证据不足不起诉,分别纠正为绝对不起诉、相对不起诉和依法提起公诉。
三是通过技术性证据实质审查,助推有效开展审判监督。如“刘某甲故意伤害案”,该案件被告人利用与被害人的亲密关系诱骗、胁迫其超剂量服用激素类药物致被害人重伤,重伤结果系由药物副作用长期累积形成,成伤机制较为复杂,危害后果具有长期性、多样性、多层次的特点。检察机关注重全面收集证据,加强药物损伤结果专门审查,跟进补充鉴定,通过技术性证据实质审查及有效开展审判监督,二审抗诉后法院将刘某甲由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改判为有期徒刑九年,实现罪责刑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