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央视《焦点访谈》播出的“‘六五’普法圆满收官”专题节目中,以惠阳创新推出的“法制副主任”为案例,介绍了“六五”普法期间提升基层法治观念的成功经验。
早在2009年,惠州市惠阳区在该区田头村等20个村试点“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到2012年改为“一村一法制副主任”并实现全覆盖。
村(居)委聘任“法制副主任”制度,是指在党委统揽下,动员各方力量,整合法治资源,鼓励基层村(居)委会以自主自愿为前提,聘任法治宣传志愿者作为村(居)的“法制副主任”任,开展法治宣传、培育法治精神,解决基层法律问题,推动基层依法治理的一项工作制度。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强调要“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
目前,惠阳区128个村(社区)已全面聘请专业律师为“法制副主任”,每年以“百场法制讲座”“牵手法律村(居)行 培养法律明白人”、“宪法进万家”“情系百姓 法惠万家”等主题活动为牵引,下基层、进村(居),以法制讲座、人民调解、法律咨询、完善村规民约、修订经济合同等形式,在村(社区)培养“两委”干部、小组长、“两代表一委员”、人民调解员等“永远不走的法律明白人”。
来自惠阳司法局的统计,2012年至2015年4年里,惠阳区“法制副主任”接听法律咨询电话8160个,提供法律意见约260条,帮助审核修订村规民约、合同约460件,开展法制讲座500多场,协助调解矛盾纠纷约1299宗。
村居治,惠阳安。“法制副主任”制度在居民自治和基层治理方面的法治保障作用日益凸显,逐渐成为惠阳区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基层组织工作、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践群众路线等工作的亮点和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