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街头,一家蛋糕店飘出诱人香气,操作间传来器具碰撞的轻响。店铺的角落里,还堆放着撤换下来的海报、蛋糕包装盒等。几个月前,正是这些包装上的小小“蜜蜂”,让这家蛋糕店陷入一场涉外知识产权诉讼……
近日,经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调解,这起涉外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圆满化解,有效平衡了知识产权保护与小微企业生存发展。
针“蜂”相对
案件的主角,一边是来自某国的“金蜂”。这是一家深耕海外市场近50年的餐饮品牌,以圆头圆脑的金色蜜蜂标识和“快乐相伴”的理念,在市场上赢得广泛的知名度。2004年,“金蜂”进军中国市场。另一边,则是深圳街头5家挂着相似蜜蜂标识的蛋糕店。它们是本土小微餐饮的缩影,老板是创业夫妻,店员多为附近辖区居民,靠着色香味俱全、价格实惠的蛋糕,在顾客中赢得好口碑,得以稳定经营。
“金蜂”在做市场调研时意外发现:5家深圳烘焙店铺的招牌、商品包装、宣传广告,都有扑闪翅膀的圆头蜜蜂,和“金蜂”商标有着极高相似度。
“我们品牌在全球具有较高知名度,这家公司明知我们公司的影响力及商标,却使用与我们近似的商业标识10余年,主观恶意明显,侵权行为严重,应适用惩罚性赔偿。”“洋蜜蜂”负责人一纸诉状将“土蜜蜂”告上法庭。
“我们蛋糕店经营的时间早于原告商标注册的时间,经营范围也只辐射周边小区住户,哪有什么‘搭便车’,明明靠的是蛋糕香!”“土蜜蜂”负责人感到委屈。
巨额索赔
我国实行商标注册制,原告经注册取得了“金蜂”商标专用权,而被告未进行商标注册,其对“蜜蜂”标识的使用仅限于社区范围,未达到商标法规定的“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条件,未在本地市场形成稳定认知,可能导致消费者误认为其与原告品牌存在关联,构成对原告“金蜂”商标权的侵害。
作为境外企业,开拓海外市场是企业市场扩张战略的关键,而商业标识的跨境保护,更是关系到企业的品牌和商誉。原告为了尽快扫清扩张市场的障碍,根据推算的被告经营利润,提出近百万元的索赔,并拒绝和解。
“一个面包才卖几元钱,原告提出的赔偿数额,我就是开店几十年也赚不到,这不是敲诈嘛!”面对巨额索赔、店铺经营遇阻,被告负责人向调解员哭诉。
一方面是对境外企业的境内权益保护,关系着平等包容开放的营商环境建设;另一方面是本地小微企业的经营困境,“平衡木”上的司法裁量正考验着承办法官。
助企破局
承办法官意识到,破局关键在于弥合索赔与偿付能力的鸿沟——既要让侵权者付出代价,又不能扼杀经营生机。
法官和调解员首先向被告阐明,侵权行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未经授权擅自使用商标确实是侵权行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是跨国企业还是本土小微企业,都得守法经营。”
“被告主观恶意不大,结合本地的司法实践判断,被告的非法获利可能达不到索赔金额。”另一边,经过法官和调解员释法说理,原告的预期也在动摇。
经过多次沟通与协商,这起纠纷终于找到了平衡点。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最终就赔偿和整改措施达成一致,共同签订了和解协议。考虑到更换店铺招牌需要时间,原告给予被告一段时间的“改正期”,即在一定期限内停止侵权行为并更换店铺招牌,以减轻被告的经营压力。同时,被告向原告支付侵权赔偿费用5万元。
“非常感谢法院专业、高效的调解。”“这场官司总算结束了,蛋糕店可以轻装上阵继续经营了,感谢法院为我们排忧解难。”双方分别在移动微法院平台表达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