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是指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与邮政服务工作有机融合,借助覆盖城乡的邮政网络,发挥邮路联系千家万户的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构建立体化的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2016年9月,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精神,最高检反贪总局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下发了《关于联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的指导意见》。今年4月,广东省检察院与省邮政公司签订了《关于推进“预防职务犯罪邮路”工作的实施方案》,在全省范围内联合部署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工作。
郑红指出,“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将检察机关的专业化预防与社会化预防高度融合,把检察机关的专业优势和邮政服务覆盖面广、与群众联系紧密的优势有机结合起来,让专业预防知识以人民群众“听得进、记得住、用得上”的方式走进千家万户,使预防工作更接地气、贴民心,预防工作的群众基础更加牢固,全省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的重要意义,着力开展好这项活动。
郑红强调,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把涉及民生民利领域的预防宣传作为“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的重点内容。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选择发生在群众身边、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领域,有针对性开展预防邮路主题宣传活动,加大对医疗卫生、食品安全、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生态环境等领域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力度;要充分发挥邮政系统联系群众密切的优势,把基层组织人员作为“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的重点对象,结合检察机关“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等活动,及时反馈人民群众反腐倡廉需求以及对检察机关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拓展预防邮路的活动空间,促进国家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要不断丰富预防邮路的宣传载体,将职务犯罪典型案例、预防工作情况等最新预防资讯,以更加便捷高效直接的方式输送给预防对象,提升预防邮路的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