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在全社会树立见义勇为、彰显正义的鲜明导向,助力推动平安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突出专业运作。市委、市政府通过地方立法、出台政策、财政支持、社会捐助、奖励保障等系列措施,凝聚政府、市场、社会多元主体合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政法协调、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见义勇为工作格局。成立见义勇为基金会,以登记注册社会团体的专业化运作模式组织推动全市见义勇为工作。通过财政支持、社会捐赠等方式募集资金,推动见义勇为工作发展。
突出制度支撑。充分发挥地方立法优势,颁布实施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将见义勇为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建立健全见义勇为人员政策性补偿机制,在垫付医疗费用、分担赔偿责任、入户、就业、养老、随迁子女入学、住房保障等方面给予政策优待。
突出群防共治。市委政法委牵头以“广州街坊”名义统一规范全市群防共治队伍,引导50余万名群众加入城市平安建设队伍,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出资为“广州街坊”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建设一线应急“岗哨”,全市建成最小应急单元2.3万个,聚合“广州街坊”19万人,以应急响应为机制,形成践行见义勇为行动的全市巡防力量。开展先进典型评选,在全社会形成崇尚英雄、弘扬正气的精神文明新风尚。
突出激励带动。修订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明确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和申请称号程序,提高权益保障水平。(《长安》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