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觉得打官司可麻烦了,没想到现在法官都能‘上门服务’了!”“对呀!法官说的道理简单直白,以后遇到问题时,我也懂得运用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了。”庭审结束后,围观群众还意犹未尽地讨论着。
原来,茂名高州法院金山法庭将庭审现场搬到纠纷发生地附近的荔枝林下,巡回审判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并联合派出所、司法所开展现场普法,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该案原告黄某芳、吴某标与被告吴某系同村邻居,双方房屋均为南北走向,房屋中间为公共水坑。原告诉称,2015年被告拆旧建新房屋与原告产生纠纷,经村委会调解达成协议,约定:被告北墙至原告东北墙角为1.6米,双方预留1.6米作为公共水坑,其中0.6米为原告使用的空地。2017年7月,被告不遵守《协议书》约定,侵占双方作为公共水坑的1米宽土地强行建起围墙,妨害原告的排水权及采光权,影响房屋安全。该纠纷经有关部门及村委会多次调解无果,故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
“本案系农村相邻关系纠纷,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代表性。”由于近期荔枝开始大面积成熟,在荔枝林劳作的村民较多,且原告年届八旬,来回奔波不易,承办法官在现场实地勘察后,决定将开庭地点定于原、被告房屋附近的荔枝林,巡回审理此案,争取就地化解矛盾纠纷,促进邻里关系和谐,增强以案释法效果。
红彤彤的荔枝挂满枝头,荔树下,国徽高悬,法官正襟危坐,书记员专心记录,红椅上坐满了前来观摩庭审的乡亲。庭审中,承办法官充分听取原、被告双方的意见,组织双方当事人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并全力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你们互为近邻,凡事好好商量,大家和睦共处,日子才会过得顺心、舒畅。”经过承办法官耐心调解,原、被告双方尖锐的态度有所缓和,表示将在庭后继续加强沟通协调,通过平等协商方式妥善解决纠纷。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联合根子派出所、司法所干警趁热打铁,为旁听群众现场讲解相邻关系、婚姻家庭、交通事故等农村多发易发纠纷涉及的法律知识,赠送《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普法读本,并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进行释法说理,将巡回审判现场变成普法课堂,让公平正义的实现过程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