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他性情稳定很多,虽然这生意算不上火热,但日子也算过得安宁幸福。”一间普通但整洁的店铺里,传来阵阵欢声笑语,与来往汽车的轰鸣声交织着……
近日,在“三八”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梅州蕉岭法院家事审判团队联合县妇联对一起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让司法温情浸润“她”和“他们”。
马某与翁某于2011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双儿女。去年,双方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引发肢体冲突致马某受伤,马某即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并起诉离婚。
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依法第一时间发出禁止翁某实施家庭暴力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同时,在充分了解矛盾纠纷起因后,承办法官认为双方结婚时间较长,感情基础深厚,遂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及时抓住夫妻双方言行间所流露出的对婚姻的珍惜,耐心聆听马某的“抱怨”,对翁某的家暴行为给予严厉的批评教育,从法理和情理的角度引导双方倾心交流,并鼓励翁某主动诉说心中的“愧意”。
翁某表示今后不再实施家暴行为,双方均表示今后会互敬互爱、珍惜家庭,最终该案以撤诉结案。
结案后,“翁某能否保持情绪稳定?”“双方关系是否确有改善?”都成了承办法官担忧挂念的问题。
为做好判后“文章”,承办法官上门开展回访,以“唠嗑”的方式,详细询问双方生活情况、子女抚养和教育问题,于是就有了开头的一幕。
据悉,近年来,蕉岭法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深化家事审判专业化建设过程中,不断完善家事纠纷跟踪回访制度,对涉家暴、调解撤回离婚起诉、离婚后子女抚养等家事纠纷案件适时进行重点回访,关注纠纷后续解决效果,及时掌握潜在风险因素,进一步做好沟通疏导工作,从源头减少家事案件引发的次生纠纷,着力打造诉前“治未病”—诉中“强疗效”—诉后“促修复”的家事纠纷化解闭环体系,让烟火人间“家味”长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