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股工作人员到残疾人社会矫正对象房某家里帮其办理入矫手续。
“是罗叔叔给我做思想工作,让我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不可取的,所以现在我努力进行社会改造,刑满释放后好好做人,也好好孝敬我的奶奶。”8月17日,连南瑶族自治县一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小明(化名)谈起自己的事情说道。
小明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社区矫正,社区矫正期间因家中变故导致思想波动非常大,不听从当地司法所管教。他口中的罗叔叔就是连南瑶族自治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股工作人员罗映辉,罗知道情况后及时上门做思想工作,防止小明有过激行为的出现。
对于不良苗头和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置解决,这只是连南瑶族自治县司法局进行社区矫正工作的一个缩影。该局还利用电子设备跟踪,及时掌握社矫对象的行踪;发挥人的作用,及时掌握社矫对象思想动态等,在社区矫正工作方面有了自己的“连南做法”,为平安连南建设作出一定的贡献。
软硬件结合,及时掌握社矫对象行踪
连南司法局负责人唐小洪介绍,目前连南共有社区矫正对象60多人,分布在全县各个镇,为了及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行踪,该局按照上级要求,对这些人员采取电子定位设备监管;同时,一旦管控对象超出管辖范围,第一时间采取电话联系、上门调查等措施,掌握行踪。
“我们股室有专门的工作人员从事管控对象的行踪工作,各镇司法所也均有专门人员做这件事情。”该局社区矫正管理股负责人丘卫华介绍,一旦超过20分钟电子定位设备出现异常,将第一时间反馈到该股室的监控电脑上,这条系统直接由省司法厅掌握,“当然很多时候是因为信号不稳、没信号、系统没更新造成的,过几分钟又会恢复正常。”
也有情况是例外。2019年10月的一天,连南寨岗镇社区矫正对象申某的电子定位设备超过两个小时出现异常,电话也联系不上,县司法局和寨岗司法所第一时间派人到申某家中等候,直到申某出现。
原来那天,申某上山做工,没有及时汇报司法所,而山上信号不好,导致定位设备跟踪出现异常。工作人员对申某进行批评教育。申某表达了歉意,并表示以后一定多加注意,此后没有出现过这种情况。
连南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刘旭明说,除了信号不好等问题导致定位异常外,由于连南地处连州、阳山、连山、广西怀集交界,社区矫正对象的定位设备还会出现“飘移”现象,所谓的飘移就是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在两地交界地方时,定位设备定位显示为外地。
针对“飘移”现象,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不敢丝毫大意,会第一时间联系社区矫正对象,让其用手机拍定位图片发到工作人员手上,确保在管控范围内。“社区矫正工作马虎不得,万分小心,或许不是‘飘移’呢,所以核实非常重要,也给我们的社区矫正工作带来难度。”刘旭明表示。
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手机上都有一个管控对象行踪的APP,工作人员一旦外出或者下乡,只要管控对象出现异常情况,他们都可以第一时间掌握,更可以随时查看社区矫正对象的位置。“软硬件结合,及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行踪。”唐小洪说。
管控有温度,及时掌握社矫对象思想动态
社区矫正对象每月至少一次到所在辖区的司法所报到,进行一次思想汇报,集中学习汇报一次;工作人员每月至少一次到社区矫正对象家中走访,及时了解其思想动态。
连南大麦山镇的房某因寻衅滋事罪被判社区矫正,去年7月到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股报到。罗映辉回忆,因为此人对判决不服,报到时已经出现情绪不稳定的情况,到大麦山司法所报到时,这种不稳定情绪更加明显。
罗映辉和大麦山司法所工作人员随后第一时间到房某家中了解情况。原来,房某的老婆跑了,留下两个孩子,生活困难。“家里情况很糟糕,可以说家徒四壁。”罗映辉说,考虑房某家的实际困难,他和大麦山司法所通过多方途径,帮助其申请了低保。这种情况下,房某有了最基础的生活保障,情绪一下子就稳定了。
“管控也需要温度。”在罗映辉看来,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对于其改造非常有利。本来开头那个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也是罗映辉对接的,这个少年是连南大坪人,是在管控过程中发现孩子情绪波动大,不怎听从管教,“到镇司法所报到,心不在意,也不听教育。”
罗映辉到小明家中了解情况,得知小明的母亲跑了,小明一直和父亲奶奶生活,父亲不怎么管他,小明很早就在社会上瞎混,但奶奶对他非常好。掌握了这一情况,罗映辉语重心长地告诉小明,“你现在这个年龄非常叛逆,我也知道,但是你要想想你的奶奶,不说你爸爸,你奶奶那么大年纪,她老人家对你还不错吧,你要这样下去,只能死路一条。”
通过谈话,小明意识到自己行为是错误,向罗映辉道歉。罗回忆,当时小明拍着他的肩膀说,“叔叔,我记住了,我一定好好改造,将来孝敬我奶奶”。目前,小明的改造非常好。
同样是大坪镇的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因为危险驾驶罪被判社区矫正。此人的一条胳膊和一条腿均在这场事故中造成截肢,行动不便。社区矫正管理股工作人员得知情况后,上门为他办理社区矫正的有关手续。
发现不良苗头和问题,及时处置解决
连南三江镇人谢某因犯危险驾驶罪于去年4月被法院判决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依法接受社区矫正。
谢某于去年5月9日下午到连南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股及连南三江司法所办理入矫手续。并申请请假三天,到珠海原打工单位处理辞职事宜。三江司法所要求其三天后回来办理销假手续,但三天后发现他的手机处于关机状态,后来拨打他妻子电话,号码已是空号。
在此期间,该社区矫正管理股、检察院、司法所工作人员已多次到家中寻找并告知其家属通知谢某脱管的严重性。但谢某及家属不当回事,态度不好,拒听工作人员的劝告。
连南司法局领导及局社区矫正管理股工作人员、检察院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根据相关证据材料,认为谢某的行为符合收监执行的条件,决定对谢某提起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随后,连南司法局领导带队,社区矫正管理股、司法所及乡镇派出所组成追寻小组前往珠海市斗门区对谢某进行寻找。在当地派出所、村居委的协助下,经过努力,终于在其工作地发现他本人,并将其劝回连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连南司法局向县公安局提起治安处罚建议,当天得予受理,谢某被治安处罚行政拘留7天。同时法院作出撤销缓刑裁定,对罪犯谢某收监执行原判拘役一个月。
刘旭明介绍,谢某拘留结束,正好距离社区矫正结束还有不到一周时间,如果谢某听从管教,那么很快就解除社区矫正,结果最后收监执行。
除此之外,连南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股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社会调查,仅今年上半年共接受相关部门委托,对18人进行了社会调查,出具了18份调查评估意见书,给相关部门的认定使用提供了佐证,使其发挥作用。
同时,做好视频远程会见,今年上半年共开展远程会见22次48人次。通过远程会见,解决了服刑人员与亲属会见难的问题,实现“零距离”沟通,使服刑人员感受到亲情关怀,通过亲人的感化、激励,让服刑人员积极改造、树立重新做人的勇气和信心。(来源:清远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