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环北部湾——琼州海峡地区反走私协作,构建反走私防线,2020年11月2日上午,广东省湛江市人民检察院与海南省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检察院通过“云会签”形式联合签订了《关于建立琼桂粤地区三市检察院反走私司法协作机制的意见》。
三地检察机关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参加会签仪式。
会上,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曾广津、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郭魏、湛江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伟分别作了讲话,并代表各自单位签订《关于建立琼桂粤地区三市检察院反走私司法协作机制的意见》。
通过联签反走私合作协议,三地检察机关建立了以下协作机制:
联席会议机制
加强反走私犯罪领域工作交流,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由协议三方轮流组织。通过联席会议通报本区域反走私工作,共同分析研判走私犯罪案件的新情况、新特点、新问题,交流工作开展经验,研究解决办案实践中取证问题、法律适用问题、跨省作案管辖问题等重大事项。对于达成一致的事项,以会议纪要、会签文件等形式予以明确。
联络员制度
三市检察院应指定负责走私案件审查的部门具体对接开展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络。在开展工作中,除召开联席会议外,重大影响案件、区域关联案件等重要工作信息可随时通过联络员通报。
案件办理协作机制
三市检察院在工作中发现属于对方管辖的走私犯罪案件线索要及时向有管辖权的检察机关通报情况、移送案件线索,并配合承办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加强调查取证协作,需要开展异地询问证人或委托调查取证等工作的,可以发函请求一方提供协助,接收函件的检察院必要时可协调有关部门提供支持。
统一的执法尺度机制
对于发生在环北部湾——琼州海峡地区的走私犯罪案件,三市检察院应加强研究,尽量形成统一的执法尺度,确保区域间法律适用标准、证据审查标准、量刑建议工作的一致性和协调性。
业务人才培训及交流机制
三市检察院充分发挥各自人才优势,利用各自培训资源,互相派相关领域专家或业务骨干进行交流授课,共同组织培训活动,提高检察干警办理走私犯罪案件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重大专项工作联动机制
三市检察院针对最高检、省、市开展的涉走私犯罪重大专项工作,可共同研究部署、联合开展反走私宣传、两项监督、线索核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市场流通领域清理整治等方面专项行动,扩大专项行动的效果。
综合治理联控机制
三市检察院要联合海关、海警、公安等相关部门,加强走私犯罪类案分析和个案剖析,梳理总结走私犯罪案件的基本规律、发案原因,查找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等方面的漏洞,并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管,消除隐患,堵塞漏洞,健全制度,实现打击和预防走私犯罪的源头综合治理。
扬帆起航正当时。湛江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时要求“湛江把握好国家支持海南自贸区发展的机遇,与海南相向而行”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广东省委和湛江市委的部署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主动服务对接海南自贸港建设,积极参与预防和打击环北部湾——琼州海峡地区走私犯罪活动。湛江市与海口市、南宁市共处于国家发展战略层面的环北部湾城市群,共同承担实现海洋强国战略的重要职责。三市检察院将以此次联签反走私合作协议为契机,建立更高水平、更深层次的反走私司法协作,共同构建反走私防线,为环北部湾——琼州海峡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检察保障。
(湛江检察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