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窨井盖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管理的重要内容,其运行状况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形象。
为抓实落地高检院“四号检察建议”,形成刚性监督,广州市检察机关将积极“走出去”与主动“请进来”相结合,采取现场排查安全隐患、走访调研、召开案件公开听证会、制发检察建议、行政公益诉讼等多种形式对我市窨井盖问题进行调查、督促消除隐患、助推社会治理,努力托牢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提升大城市的“温度”。
一、准确把握要求,坚持依法监督。
一是明确方向重点,扎实开展工作。为认真落实“四号检察建议”,广州市检察院于2020年8月27日以发函的形式,将高检院“四号检察建议”转发给广州市城管局。根据李学东副检察长的指示,市院第二检察部在收集整理全市有关涉窨井盖案件办理情况的前期基础上,由庞良程主任指派郑彦操副主任带领部分科组负责人和业务骨干,于2021年1月21日下午前往广州市城管局与该局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副处长、科长,法规处人员开展调研座谈,了解全市近年来窨井盖管理相关情况及该市城管局组织制定修改《广州市井盖设施管理办法》的出台背景,过程、重要意义等。该办法作为广州市2020年度政府规章制定计划年内审议项目,已于近日由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院第二检察部向市城管局与会领导和人员详细解读了高检院“四号检察建议”的重要内容,市城管局对广州市窨井盖管理现状、存在问题、解决措施及成功经验做法作了介绍。双方就如何推动相关部门出台规范性文件,如何采取措施促进窨井盖问题治理常态化、机制化等展开热烈讨论。
二是聚焦区域特点,突出问题导向。作为全国首个区级“三旧”改造改革创新试点的广州市黄埔区,道路窨井盖日益增多。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该区的窨井盖数量已多达270464余处。为落实好上级检察机关关于积极、稳妥探索公益诉讼新领域的工作要求,促进解决黄埔区窨井盖破损和养护不到位等突出社会问题,该院成立了“开展窨井盖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工作小组”,由“两名员额检察官+一名检察官助理+三名书记员”组成,成功办理全市首宗涉窨井盖的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该院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深入开展调查:一是查找井盖设施技术规范;二是调查黄埔区内近期是否发生过井盖设施致人受伤事件;三是实地调查井盖设施运行状况等。同时向黄埔区政务数据管理局调取市民关于窨井盖问题的投诉工单793件,并针对调取到的投诉工单逐一进行调查核实。
成立“开展窨井盖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工作小组”。
检察官深入开展调查。
二、创新方式方法,强化精准监督。
一是善用公开听证,实现共赢多赢。广州市黄埔区院在全省检察机关内率先探索引入“检察公益诉讼观察员”+“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共同参与案件听证。经公开听证,3名听证员一致同意广州市黄埔区院提出就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黄埔区内部分窨井盖存在破损、塌陷等问题尚未全面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发出督促履行职责的检察建议。
召开检察听证会。
二是检媒融合对接,探索合作新路。广州市黄埔区院与南方都市报于2020年9月8日共同签署《关于守护公共利益合作框架协议》,首次尝试检察机关与新闻媒体融合对接,2021年上半年将与南方都市报联合举行一期关于推进窨井盖综合治理的检察公益诉讼法律议事堂,为相关职能部门“出谋划策”。
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和南方都市报共同举办检察公益诉讼圆桌会议,聚焦行政监管,守护“头顶上的安全”。
三、做实做细做好,实现有效监督。
一是立足检察职能,参与社会治理。广州市黄埔区院于2020年12月15日向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直接送达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该局及时对全区井盖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排查,并做好后续对窨井盖的定期安全排查和及时更新工作,保证其承载力和稳定性等符合相关要求。
二是落在以点带面,重在以面带全。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收到上述检察建议后,及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井盖设施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相关权属单位全面排查各辖区内所有的窨井盖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相关权属单位共排查问题窨井盖1850处,目前已整改到位。此外,该局在2021年将积极推进“智慧城管”建设,试点开展800个点位的窨井盖智能化改造及上线窨井盖问题反映的“随手拍”小程序,实现窨井盖的实时监控。
(广州检察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