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进入查纠整改阶段以来,江门市检察院始终坚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贯穿教育整顿全过程,主动做到“四个主动聚焦”精准对接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推动党史学习教育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努力将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不断转化为检察为民办实事的实际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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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聚焦发展大局,积极践行检察为民初心使命
服务美丽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江门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玉带队前往新会区某村,主动对一宗倾倒垃圾污染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开展“回头看”工作,实地督导查看涉案垃圾处置清运的情况,切实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着力提升乡村宜居水平。目前已督促相关部门累计清运涉案垃圾约9720立方米,支付清运费用合计300余万元。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江门市检察院积极优化整合检察内部资源,探索设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集中统一办理涉知识产权的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案件,专业化全方位从事知识产权检察综合性司法保护工作,进一步激发保护人民群众的创新热情和活力。
完善机制平台建设,共同维护国家金融安全。江门市检察院与江门银保监分局共同签署“检察监管清廉金融”共建合作备忘录,围绕廉政文化宣传教育、风险管控、日常工作协作、沟通联络等方面达成合作共识,构建“检察+金融”合作模式,切实推动江门市银行业保险业合规经营、廉洁发展,进一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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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聚焦民生领域,履职尽责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做好民事公益诉讼支持起诉,保护个人信息安全。针对房地产及装修装饰等行业泄露个人信息导致大量骚扰电话短信推销的行为,江门市检察院依法支持消费者协会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合力修复受损公益,推动个人信息保护综合治理。4月以来,已立案支持广东省消费者协会提起个人信息保护领域民事公益诉讼3件。
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案结事了政和。江门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主动与申请监督人面对面沟通交流,用心听取诉求意见,同时积极开展调查核实,灵活采取公开听证、公开送达等方式,认真做好释法说理、息诉服判等工作,切实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4月以来,共开展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案件26件。
打好耕地保护“组合拳”,坚决守住耕地红线。在打击破坏耕地刑事犯罪的同时,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的惩戒、防范和教育作用,进一步增加侵权责任主体的违法成本。如两级院共同办理的高某周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获法院判决支持,被告需赔偿修复生态环境费934万余元,并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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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聚焦特殊群体,用心用情传递检察为民温度
大力推进司法救助,着力解决“因案致贫”“因案返贫”问题。江门市检察院、江海区检察院对一起退役军人家属被害致残案件第一时间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在联合召开公开听证会后决定向申请人黄某等三人及时发放司法救助金人民币206018.75元,让受害人及家属感受到了温暖和希望,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
认真开展涉检未成年人帮教救助工作。江门市检察院认真用好全省首创的“护苗”帮教救助基金机制,对符合条件的涉检未成年人周某平及时发放救助金1.1万元,助其走出困境,重归社会正轨。
积极维护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江门市检察院派驻检察人员主动听取在押人员家属和律师的意见和建议,架起与在押人员及家属之间的“连心桥”。同时,派驻检察人员定期开展问卷调查活动,收集被监管人员的意见,帮助解决正当、合理诉求,累计已发出调查问卷500份,收集意见诉求150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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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聚焦基层一线,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公开听证促公正,努力化解基层矛盾。江门市检察院院领导带头包案、集中清理重复信访案件,以攻难案、解难题的实际成效来更好地解民忧、聚民心。对重大疑难复杂和久诉不息的信访案件,符合条件的及时举行公开听证。4月以来,江门市检察院共举行公开听证会3次,均为院领导带头主持召开。
开展“法治进校园”,为青春保驾护航。江门市检察院受邀到江门市新会第一中学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参加该校开设的“生涯规划”空中讲堂法律专场,悉心向学生传递法治理念,此次活动共覆盖学生、家长和老师2000余人。
检察党员进社区,服务群众“零距离”。江门市检察院积极开展“检察党员进社区”活动,主动组织20名检察官党员分别到星汇名庭小区、棠下镇石头村开展党员义工活动,探望农村孤寡老人和残疾人,现场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接受群众法律咨询。
(江门检察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