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的消费者热衷网络购物,还倾向于购买销量好和评价高的商品。然而,所谓的销量和评价,都是可以“刷”出来的。随着市场需求日益旺盛,网络刷单逐渐成为一个行业。网络刷单,指商家为了吸引更多顾客来自己的网店购买商品,通过找人在网店进行假买卖和假评价,制造虚假高销售量和虚假高信誉度,以美化自己的网店来吸引顾客。
近日,肇庆广宁县公安局围绕“净网2021”专项工作部署,在肇庆市公安局的统一指挥下,依托“智慧新警务”平台,联合端州公安分局侦破了一宗以林某生两兄弟为首的网络刷单案件,林某生等9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及团伙成员悉数归案。
据了解,2016年起,林某生团伙在端州区鸿盛花园、联合担保大厦成立工作室,先后招聘岑某鸿等5名接单业务员和邓某梅等8名刷单员。该团队在外接某电商平台商家发出的商品刷单生意,使用火牛转换器、佐罗脚本、触动精灵等软件,通过苹果手机进行刷单,提高该店铺在某电商平台的信誉度及排名度。
林某生团伙从非法刷单生意中牟取暴利,每单收取2元至15元不等的佣金。通过对部分业务员及部分平台商家的账单核算可知:林某生兄弟的非法经营获利不少于26万元;罗某桃非法经营获利不少于10万元。同时,林某生团伙还对其团伙注册的数百家网店进行疯狂刷单,流水高达1.6亿元以上,严重扰乱经济市场。
目前,林某生两兄弟、罗某桃等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公安机关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警方提醒,“网络水军”从事编造虚假信息、诽谤攻击、非法推广、非法删帖等违法活动,危害互联网生态,扰乱正常社会秩序,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从业者及其客户,均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对危害网络生态,破坏网络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警方绝不姑息,坚决依法打击。
(法治前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