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份以来,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大力推进民商事案件二审速裁改革,优化速裁团队建设,大力推进速裁机制建设,实现二审知识产权案件“繁简分流、简案快审”,全面促进司法公正,审判质效极大提升,成效较明显。据统计,2020年知识产权二审案件平均结案周期为55天,比法定结案周期缩短35天。
优化人员配置,组建专业速裁团队。首先,组建速裁团队试点推动速裁改革。2019年7月组建第一个速裁团队,选任3名法官专门审理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民事案件。其次,设置专门庭室全面推进速裁改革。在试点的基础上,2020年以来,惠州中院将民事审判第三庭设置为专门负责速裁案件审理的“速裁庭”,通过整合在相关审判领域理论功底深厚、业务技能过硬、实践经验丰富的法官,挑选出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年富力强的法官组建成若干个速裁审判团队,每个速裁审判团队由3名法官组成合议庭,并按一名法官配一名法官助理和若干名书记员的“1+1+N”模式进行人员配置,最大限度满足审判辅助工作需要,确保团队高效运作。再次,对团队进行专业化分工。按照专业化审判思路,将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由一个专业化速裁团队审理。通过对速裁审判团队进行专业化分组,最大化提高审判质效。
简化甄别程序,将绝大部分知识产权案件纳入速裁范围。首先,明确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为民商事案件速裁范围。其次,设置程序退出机制。根据审判客观规律,设计了相应的程序退出机制。对纳入速裁程序的知识产权案件原则上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对不适合速裁的案件,经过相关审批程序后,可以退出速裁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由其他法官继续审理。
完善速裁工作机制,提升知识产权审判质效。一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了《关于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的工作规程》《关于民商事案件速裁的标准化流程指引》等规定,不断完善相关配套文件,细化实体操作规则,进一步增强速裁改革的规范性和统一性。二是采取灵活审理方式。对当事人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的简单知识产权案件,采取书面审理方式,使大量知识产权速裁案件采用书面审理方式结案,减少法官开庭时间消耗的同时减轻当事人诉累。对开庭审理的知识产权速裁案件,实行“门诊式庭审”批量审理同类型案件,并且尽量采用当庭宣判方式,优化庭审程序,提高庭审质量和效率。三是简化裁判文书制作。速裁裁判文书主要载明对当事人二审争议事实的认定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即可,其他事项可从简记载。四是推进辅助性事务集约化管理。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集约化管理模式减少不必要的人工繁复劳动,采取集中、迅速、简便的送达方式,并通过购买服务实现扫描、归档等事务性工作的社会化分流,为法官依法高效行使审判权提供大力的支持和保障。